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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鉴定赔偿
  工伤鉴定赔偿

·在厂里工伤后,脚踝骨折,厂里没报工伤,工伤发生了半年,上个月
  在厂里工伤后,脚踝骨折,厂里没报工伤,工伤发生了半年,上个月我离职了,我可以找厂里赔偿吗

·律师你好 请问十级工伤一个月赔偿多少san
  律师你好请问十级工伤一个月赔偿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四级工伤农村户口能按城市赔偿吗?都需要些什么
  温馨提示:四级工伤农村户口能按城市赔偿吗?都需要些什么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

·工作中受了工伤,说是有保险结果就给住院治疗了,其他什么都没有
  工作中受了工伤,说是有保险结果就给住院治疗了,其他什么都没有,伤害程度肋骨断裂七根

·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我是井下工人,在井下放炮时,被哑炮蹦倒,耳朵被飞起的煤砸豁,脸上和脖子被烧伤,现在耳朵,脸上,脖子上有明显的煤渣,请问可以鉴定为几级?

·属不属于工伤 应赔偿我多少合理
  我(21岁未婚)在无锡一家4S汽车维修店里工作,今年是实*,10年11月26日上班时受伤了。右手中指上面一节半受伤。经诊断为严重的脱套伤。花了9000多元保住了手指(医生当时说可能要截掉)。现在我出院了,手指尚在恢复中。手指指甲甲床被破坏。日后指甲长不出来了,还有手指弯曲受到局限。想询问针对我的情况要求赔偿多少元合理?还有目前我与公司协商,他们总是避而不回。

·你好,工伤左足舟骨骨骨,现在12天,在喝药。派遣劳务临时工
  你好,工伤左足舟骨骨骨,现在12天,在喝药。派遣劳务临时工.有工伤陪赏吗?

·请问工伤是找哪个部门鉴定?没有劳动合同。谢谢!
  

·我上班期间右手无名指被丁子扎透,工伤我无法上班,不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怎么要?
  我上班期间右手无名指被丁子扎透,工伤我无法上班,请问不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我委托律师帮我到仲裁维护权益
  我委托律师帮我到仲裁维护权益

·左手中指上关节工伤掉落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左手中指上关节工伤掉落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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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 ·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实践中,若劳动者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认定为工伤。


  • ·并非工作日参加公司年会或团建发生事故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年会或团建虽然由单位组织,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若事发当日并非工作日,员工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员工的受伤并非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上述应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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