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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半淞园路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半淞园路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半淞园路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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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后听民警说接到举报转刑事拘留至今没有消息。我们家属不知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受害人,想查询一下行政处罚书上的被拘留人是否真的被
  您好,我是受害人,想查询一下行政处罚书上的被拘留人是否真的被拘留过,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打电话可以查询,请问电话号码是什么?

·请问驾驶与驾驶证不符车型如何处罚,谢谢!
  请问驾驶与驾驶证不符车型如何处罚,谢谢!

·我和前妻分别会接受怎么样的处罚?
  一个星期前我和前妻已离婚,婚前生有一女,2003年出生的。我们都是小学教师。上午她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又怀孕了,想把孩子生下来。请问:如果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和前妻分别会接受怎么样的处罚?

·我想问一下我这日化店查出过期产品会怎么处罚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这日化店查出过期产品会怎么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过的人有前科吗
  以前读高一的时候,有几个同学去抢劫之前和我商量过但是他们抢的时候我没去,因为我知道这个事情所以给我分了钱....后法院给我判了个免于刑事处罚

·限速20路段的,超速至40如何处罚
  限速20路段的,超速至40如何处罚

·说法成立吗,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裁决日期不符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裁决日期不符,说是笔下误,说法成立吗

·行政违法处罚 何时依法治“权” 法院庇护违法 何日公平公正
  民因对门邻居亲属要看医生,在其再三请求下,帮忙联系了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患者因大出血死亡,医生因医疗事故罪获刑。其后姜堰区计生委(下称被告)以民“组织介绍”终止妊娠为由,依据江苏省*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鉴别和选择性别人工妊娠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民罚款2万元。
“决定”明显违背了在此前已生效实施的“计划生育法”36条,省计生条例47条的规定,


·挂车在路上被交警拦下,交警给开了一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然后交给路政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按照没有签过的合同处理问题?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上海半淞园路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行政处罚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由于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往往是由其单方面作出处罚决定,因而,必须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  第一,有权知道行政主体给予处罚的违法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的知情权;  第二,陈述和包括要求举行听证在内的申辩权;  第三,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第四,认为行政


  • ·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处罚;三、醉酒犯罪人与非醉酒犯罪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同等的。从实际情况看来,醉酒犯罪人主观上并不一定是出于故意,而多是在自己的意识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之下犯的罪。这


  •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0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


  •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行起诉?
      在环境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因各种原因撤销了诉讼,作为被告的环保部门经常担心原告会不会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诉讼.www.njLawyer.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正当理


  • ·醉驾刑法处罚2012新标准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 ·免除处罚情节
      免除处罚情节,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同时根据刑法规定据以免除其刑罚处罚的情节。它是以行为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的,只是由于具有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才免除其刑罚处罚。这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不认为是犯罪"有原则区别,后者是不构成犯罪,根本就不存在免除刑罚问题。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法规、规章也不一样,所


  • ·行政裁定书(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1    (××××)×行监字第××号    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字第××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现向本院提出申诉。(未申诉的不写此句)。  本院经复查认为,


  •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劫持船只、汽车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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