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标签
>> 
  上海北外滩行政律师,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上海北外滩国家赔偿律师,上海北外滩行政许可律师,上海北外滩行政处罚律师,上海北外滩民告官律师,上海北外滩行政法律师,上海北外滩行政复议律师,上海北外滩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上海北外滩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北外滩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北外滩> 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北外滩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北外滩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卖淫第一次人是否关在拘留所,然后处罚多少天
  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卖淫第一次人是否关在拘留所,然后处罚多少天,我们家人好按照日子去接!.

·前几天开小货车撞了限高杆,车子受损,限高杆没事,所以就开车走了,现在收到交警处罚
  前几天开小货车撞了限高杆,车子受损,限高杆没事,所以就开车走了,现在收到交警处罚,说要扣驾照十二分,我想问一下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邮寄行政诉讼材料能立案吗?
  邮寄行政诉讼材料能立案吗?

·行政违法处罚 何时依法治“权” 法院庇护违法 何日公平公正
  民因对门邻居亲属要看医生,在其再三请求下,帮忙联系了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患者因大出血死亡,医生因医疗事故罪获刑。其后姜堰区计生委(下称被告)以民“组织介绍”终止妊娠为由,依据江苏省*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鉴别和选择性别人工妊娠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民罚款2万元。
“决定”明显违背了在此前已生效实施的“计划生育法”36条,省计生条例47条的规定,


·本人在京沪高速914公里,950米有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有怎样的处罚和扣分
  本人在京沪高速914公里,950米有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有怎样的处罚和扣分,应怎样去处理这样的违章!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请问醉驾出现交通事故最轻处罚是什么,没有人员伤亡

·行政诉讼超过6个月法院不判决,原告去哪投诉
  行政诉讼居民告镇江市环保局一案,案子从受理到开庭已超过6个月法院不判决,请问原告该去哪投诉受理法院!

·职工被行政拘留企业如何考勤
  温馨提示:职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单位应该如何对待缺勤期间的问题

·六合彩*博如何处罚,朋友晚上11点在家派出所人员突然来查封
  朋友晚上11点在家派出所人员突然来查封,说在*博六合彩,现场有六合彩的资料和现金,电话录音和信息,现在派出所人员已经捉去了一个星期,并且发了通知来,说15天后等消息,这样的情况会怎样处罚?罚钱的话最多会罚多小钱?

·如不知是脏物,除退还外,是否还受其它法律处罚san
  如不知是脏物,除退还外,是否还受其它法律处罚divclass="w990mamt20

·2011行政诉讼案。2014年原审法院电示受理申诉。2018
  2011行政诉讼案。2014年原审法院电示受理申诉。2018年承办信访申诉的法官口谕,“不翻案”经济补偿化解确认工龄纠纷,迄今未果。原判有2项“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欲寻求长三角地区的具有行政申诉专长的律师,给予法规、法务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具有确认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工伤认定的法定职权?
      对被告人社局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认定第三人虞某与某水泥预制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这一焦点问题上存在两种的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称《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时,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只有劳动


  • ·哪些情形下行政裁决应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 ·行政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


  • ·房子被强拆后,行政赔偿需要另行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吗?
      1.再审申请人段传江、段家书因诉被申请人衡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衡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鼓区政府)及原审第三人衡阳市石鼓区城管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的(2016)湘行终67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7年8月1


  • ·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公通字[199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规定如下:  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


  •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


  •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


  • ·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能否成立自首?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无论如实供述的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认定自首。第一种意见认为将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犯处理,显属违法。第二种意见只考究了立法意图,而未能正确理解刑法典条文对“自动投案”的规定。  刑法理论界把刑法典总则第67条规定的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 ·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只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及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并无训诫,训诫行为不是行政处罚措施,而是现场劝诫措施,训诫后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未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 ·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下,


  • ·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北外滩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北外滩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北外滩行政诉讼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