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标签
>> 
  上海北新泾行政律师,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上海北新泾国家赔偿律师,上海北新泾行政许可律师,上海北新泾行政处罚律师,上海北新泾民告官律师,上海北新泾行政法律师,上海北新泾行政复议律师,上海北新泾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上海北新泾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北新泾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北新泾> 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北新泾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北新泾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开车撞人,人在抢救两天后死亡,如何处罚
  开车撞人,人在抢救两天后死亡,如何处罚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
  我哥於2020年4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本该25日释放。后听民警说接到举报转刑事拘留至今没有消息。我们家属不知该怎么办?

·三年前,我有个行政案件确实判错了,怎么样才能把材料调出来,之
  三年前,我有个行政案件确实判错了,怎么样才能把材料调出来,之后又交那部门处理?

·短期行政拘留可否探视?,被行政拘留5天可否探视?需要怎么做才能探视?
  被行政拘留5天可否探视?需要怎么做才能探视?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决定是否、如何起诉。通知期限10天,我现在是撤诉还是怎么办?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有人在别人门市放老虎机,店主违反了什么法?将会受什么处罚?

·在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在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院长处罚员工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院长处罚员工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如果告当地土管所 是不是属于行政起
  如果告当地土管所 是不是属于行政起

·醉酒驾车未造成事故能不受刑事处罚吗
  醉酒驾车未造成事故能不受刑事处罚吗

·是在牛塘交警队处理的说行政拘留十天11月5号下午一点多去到交
  是在牛塘交警队处理的说行政拘留十天11月5号下午一点多去到交警队的出来的时间是15号吗?要去哪里接人?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行起诉?
      在环境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因各种原因撤销了诉讼,作为被告的环保部门经常担心原告会不会就同一案件再次提起诉讼.www.njLawyer.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正当理


  •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0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


  •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中的公证作用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证介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已成必然,实践中,公证已充分融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着其特有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被拆迁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为政府攻克拆迁难点提供法律保障,其职能是任何机构、组织所不能替代的。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关在强制拆迁房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现场勘察、现场监督、


  • ·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处罚;三、醉酒犯罪人与非醉酒犯罪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是同等的。从实际情况看来,醉酒犯罪人主观上并不一定是出于故意,而多是在自己的意识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之下犯的罪。这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限,主要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其他组织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如何处理?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 ·法院在诉讼中是否可以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法院不能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我国各国家机关享有不同的职权。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享有执法权;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享有司法权.www.njLawyer.cn。不管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都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


  •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


  • ·行政复议申请书案例一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3年12月21日出生,。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xx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苏发改【XX】xx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


  • ·行政诉讼起诉书
      原告: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


  •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新增加的罪名。

    ·脱逃罪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虚假破产罪
      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民告官,行政复议,民告官法律咨询,代理北新泾行政诉讼案件,为您解决北新泾行政诉讼法律纠纷。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北新泾行政诉讼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