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继承律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法定继承律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嘱继承律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顺序,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赠扶养协议,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权律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老人照顾问题,老人遗嘱问题
  我是老人的儿媳妇,老人的子女多,但是关系都很不好,老人非常相信我,想把他的工资卡交给我管,但是我不想管,老人想要我管的原因是我老公非常的不争气,只知道花钱,而且经常一直逼着向我要钱,老人的意思是想把钱给我管着,除了他自己用,剩下的钱留给我老公用,但是我老公是个花了今天,今天有钱花完,明天不过的人,老人想积累一点钱,让我管着,慢慢一次少给一点我老公,我不想管的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
  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现在继母提出分家,我继承父亲的一般,继母的一半给他的儿子(继母儿子不是跟我父亲所生)房子的房产证是爷爷的(爷爷奶奶都已去世)户口本上也只有我跟父亲两个但是父亲跟继母是合法夫妻,不过房子是继母没来的时候盖的,继母来后家里一点变动都没有,请问继母有权利要房子的一半吗?

·你好 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 半小时 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半小时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胡律师好!咨询双重户口注销的最新规定。我朋友因历史遗留问题,
  胡律师好!咨询双重户口注销的最新规定。我朋友因历史遗留问题,有重复户口,第二个户口跟随他十八年了,该户口为常用户口,有结婚登记,房产,社保,学历,孩子的户口等信息。原户口为空挂户,无任何个人信息,无任何犯罪记录,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申请注销原空挂户,符合最新的政策吗?可行吗?如注销常用户口,后续所有的的个人信息有的能变更,有的无法变更,如学历就无法变更?这种情

·房屋自立遗嘱还需要公正吗?
  奶奶过世后把房屋给父亲,家人都商讨过,写了一份同意书类的东西,管用吗?需不需要我奶奶在写一份遗嘱?老人不认识字,代写摁手印可以吗?写完就自动生效还是要找机构证明?

·其他子女有没有理由继承这套老房?
  老人有四男一女五个子女,女儿出嫁外村,老大婚后由村里分一套房(村里征收地主的房分给社员),老二婚后自已借钱买房,老三是聋哑人,没结婚,老四婚后就和老人、聋哑人住在一起,老人在世时所有儿子都拿工分,拿钱赡养老人。老人于1972年去世,1974年老四搬走外地,老三自己住在老房里。1986年农村收房产税,房权证重新换发,因老三在这房里住,村里的经办人就换成老三的名

·我丈夫的奶奶名下有一间祖屋,而他奶奶及爷爷已经去世。现将该祖屋以继承的
  我丈夫的奶奶名下有一间祖屋,而他奶奶及爷爷已经去世。现将该祖屋以继承的形式过户给大伯(丈夫的哥哥),需到当地的公证处提交资料办理。但公证处要求提交丈夫爷爷的死亡证明,由于他爷爷以前偷渡落香港做劳工,所以他在香港那边的情况我们是不清楚的,而他是回大陆才去世的,现公证处要求我方提交丈夫爷爷在香港的死亡证明,目的是想了解他在香港处有否私生子女。但由于我们确实不清楚

·离婚时,法院将我抱养的养女判给我,有继承前夫财产的权
  离婚时,法院将我抱养的养女判给我,有继承前夫财产的权

·私下立的遗嘱有效吗,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
  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法更名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行吗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法院认为,死者因车祸遭遇碾压导致遗体受损严重,为此支


  • ·继承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


  •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未规定其他的执行人产生方式,根据实践中的操作来看,遗嘱执行人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或者在遗嘱中委托第三人代为指定,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可以与遗嘱执行人签署委托协议;  第二,遗嘱人未指定执行人、指定不明确或者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执行


  •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


  • ·遗嘱继承误区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


  • ·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继承遗产


  • ·转继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


  • ·强迫他人吸毒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遗产继承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