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上海车墩镇家庭律师,上海车墩镇婚姻律师,上海车墩镇离婚律师网,上海车墩镇婚姻法咨询律师,上海车墩镇财产分割律师,上海车墩镇房产分割律师,上海车墩镇离婚律师,上海车墩镇婚姻调查律师,上海车墩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上海车墩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车墩镇> 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车墩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车墩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是他出轨了,他在微信是承诺给我五万块钱,他现
  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是他出轨了,他在微信是承诺给我五万块钱,他现在又不给我了还把我的微信给拉黑了。这钱能要回来吗?

·各位律师给点专业意见,我们公司的性质是服装连锁机构由于前期是家族形式的但是现在从
  我们公司的性质是服装连锁机构由于前期是家族形式的但是现在从组所以要从弄一个股东协议书我不知道怎么弄想各位律师给点专业意见

·第三者插入的婚姻,我和老婆半没在一起了
  我和老婆半没在一起了,现在他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我想起诉自动离婚,可以吗,我在他的*****相册有他们的婚纱照

·结婚证领了,离婚退还彩礼吗
  经人介绍三个月后闪婚,结婚证领了,婚礼没有办,先同居3个月,老公隐瞒了没有性功能的事实,女方想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必须退吗

·自家土地囗头让他人种植多年,想收回,对方不同意,
  自家土地囗头让他人种植多年,想收回,对方不同意,

·欠薪,本人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本人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因出了事故后辞职,现在公司还欠我将近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局说要有公司名称才可以受理,可公司好像没注册,我该怎么办?

·监狱查624号有没有一位刘亲xx的人转到本监狱,家属什么时候可以
  查6.24号有没有一位刘xx的人转到本监狱,家属什么时候可以探监

·离婚抚养费纠纷和账务纠纷
  离婚抚养费纠纷和账务纠纷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父亲二婚前过户到女子名下,继母及继母子女就没有继承权,过户的话户口迁移是否有影响?

·离婚协议上车子过户给女方,剩余贷款女方支付,现在解押手续还没办,车子的名字是我,女方现在不给每月扣贷
  离婚协议上车子过户给女方,剩"36633558l"""贷款女方支付,现在解押手续还没办,车子的名字是我,女方现在不给每月扣贷款的钱,逾期怎么办?到时候贷款公司把车拖"43662958l"""抵押怎么办?由男方承担还是女方?

·家人卖假冒商标产品被派出所抓走了,事情严重吗?
  家人卖假冒商标产品被派出所抓走了,事情严重吗?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女儿和男孩谈*时间。我们帮男孩家里装修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女儿和男孩谈*时间。我们帮男孩家里装修了房子,现在2个小孩因为种种原因小孩分手了。装修房子还要尾款没有结清.男孩家里一直不肯支付。我们起诉吗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案件的受理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


  • ·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一、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才能有效,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缺乏


  • ·卖家不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1.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门,所以房屋过户、拿


  • ·夫妻间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效力
      1、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这类夫妻赠与的性质的认识将得到统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解释,夫妻之间的赠与仍然


  • ·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处理?
      1、婚后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入独资企业有别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绝对独立的企业财产,不具有独立的实体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或同居者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1、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所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体现。《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


  • ·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与对方家庭成员关系无法调和、夫妻双方对是否生育存在严重分歧,等等。一方


  •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应首先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车墩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车墩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车墩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