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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我该和谁签购房合同或者协议?
  我看中一房子,属于回迁户的,但是他没有在开发公司开出房号,也就是说:我买他的房子不存在过户,可以直接在公司把房主开成我的名字。可是公司因为是回迁房,不签购房合同,只认回迁协议。而且在交款时回迁协议原件公司是要收回去的。请问,我如何签合同或者协议,才能防止将来有*烦啊?

·借钱给朋友,到了约定时间,对方说不还了
  借钱给朋友,到了约定时间,对方说不还了

·离婚案件 有手写的财产转让协议 怎么得到赔偿
  你好  我和我丈夫09在大学认识 15年领证  现在有一个9个多月的小孩 去年十二月份我发现他把其他女人带回家 没结婚前我还发现他有找小姐的情况  带回家的我有录音  找小姐的 我也知道他和谁去的  也有扣扣截图&nbs

·关于协议,需要公正吗?,我跟老公结婚3多
  我跟老公结婚3多,女儿1岁半,去我生完女儿3个月左右的时候老公出轨,并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现在事情曝光,老公请求原谅。他说愿意与我签定义愤协议,大致意思是因为他的婚外情给我造成的伤害,他自愿把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购买现在仍在还贷款的房子和存款一起都我给,女儿也给我。但是现在我给他机会弥补,暂时不离婚,如果我还是没办法原谅他,随时再跟他离婚,离婚时财产分割跟这份协

·离婚协议已经签好,男的又反悔不离婚。
  离婚协议已经签好,男的又反悔不离婚。

·请问:定金交了,转让协议和合同没签,定金能要回来吗?
  请问:口头说好了,交了定金,等待签合同和协议时发现问题,店主说去协调,十三天后房东说按原合同走,店主开始否认口头说的话,我现在不想要店了,店主坚决不退定金,请问我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因为我抑郁症提离婚协议离婚没有提家产,现在我想起诉分家产可以
  因为我抑郁症提离婚协议离婚没有提家产,现在我想起诉分家产可以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在民政局办理离婚以后,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更改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在民政局办理离婚以后,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更改分享我也要提a3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san3位律师回san咨询a王福a专职律师

·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协议的问题
  想咨询一下各位,女方决定离婚,我同意,有个儿子5个月大,财产分割没问题,就孩子有争执,孩子归女方,我想每月支付600抚养费,另外教育费和医疗费各分一半,一直到18岁,因为女方非常计较,所以我想在协议中注明一些细节,就是说教育费是指普通幼儿园小学中学,而不包括私立或贵族学校或培训什么,医疗是指大病什么的,而且要事先找我商议,而不是事后找我报销。不知怎么写

·如果离婚时有一套共有的房产,而夫妻两方均无足够现金买下对方的份额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你好,如果离婚时有一套共有的房产,而夫妻两方均无足够现金买下对方的份额。这样如何分割房产?如果签协议的话,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双方合伙经营企业如何订立协议对方出设本人出资金各0%
  双方合伙经营企业如何订立协议对方出设本人出资金各0%

·怀了前任的孩子,前任不想要,担心伤害自己的身体,想签一个协议书,让签任负责
  怀了前任的孩子,前任不想要,担心伤害自己的身体,想签一个协议书,让签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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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如何认定?
      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签订处分协议,包括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进行一次性解决。从该类协议的性质来看,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非存在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并未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条款进行立法干预,那么又该如何认定其的有效性。应当认为,只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就应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


  • ·协议约定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院非排他性管辖的如何办理?
      当事人在涉外合同中约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对其争议具有非排他性管辖权的,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且该人民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则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有关案件。。


  •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业务提成?
      1、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业务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业务提成比例。若用人单位提高提成比例,劳动者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劳动者对此予以默认;若擅自降低提成比例,并据此发放业务提成款,会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权依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婚外同居,分手协议无效吗?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


  • ·民事调解协议可否反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九十一条同时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很明显,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在双方当事人已经签收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


  • ·夫妻间将一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效力
      1、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这类夫妻赠与的性质的认识将得到统一。《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解释,夫妻之间的赠与仍然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


  • ·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因过错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金,能否依法得到支持?
      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的履职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损失应在何种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负担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全额求偿权。第二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强弱关系明显,若不区分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对劳动者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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