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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因工地干活跌伤跟骨粉碎性骨折只出了个医药费,,原本说私了,,
  因工地干活跌伤跟骨粉碎性骨折只出了个医药费,,原本说私了,,后不了了之

·未婚先育、造成身体伤害,未婚先育、有了孩子、对身体造成很大影响、医生说有可能以后
  未婚先育、有了孩子、对身体造成很大影响、医生说有可能以后不会生育、男方不出面解决此事、如果上诉我们能告的赢吗?

·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你好,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办?

·我到公司刚上天,为临时工。出工伤右手无明指指尖残骨,因该怎么算为工伤
  我到公司刚上天,为临时工。出工伤右手无明指指尖残骨,因该怎么算为工伤

·伤残鉴定十级误工费四个月,我治疗了十一个多月,腰还在痛,请问
  伤残鉴定十级误工费四个月,我治疗了十一个多月,腰还在痛,请问治疗期间没有误工费是吗谢谢

·工伤左膝股直肌断裂属于几级伤残?要求赔偿多少
  工伤左膝股直肌断裂属于几级伤残?要求赔偿多少

·我在外地公司给买了社保,家里也交钱了,今天我在老家买药,医生说我没买,是不是在外地买了老家的就买不
  我在外地公司给买"19811759l"""社保,家里也交钱了,今天我在老家买药,医生说我没买,是不是在外地买了老家的就买不上了,还有就是这个钱可以要回来吗

·你好,我想问医疗事故鉴定该怎么判定,我是下午4点拿到检查报告
  你好,我想问医疗事故鉴定该怎么判定,我是下午4点拿到检查报告,门诊说我羊水只有一半需要马上住院破腹产,我马上到住院部说明情况,住院部医生说她们要下班了4点多了做一台手术来不及,说安排我明天做,我就问明天做对孩子会不会有影响,她对我进行了一些检查说明天上午安排我手术,现在一切正常没关系的,晚上我就住在医院,结果凌晨5点羊水又破了,我找值班医生问怎么办,她就让护

·八级伤残,八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八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骨折后何时评残,右踝骨和腓骨骨折六个月了内固定钢板未取出请问何时评残能评几级?谢
  右踝骨和腓骨骨折六个月了内固定钢板未取出请问何时评残能评几级?谢谢

·村里打架造成邻居耳朵四分之一残缺,构成轻伤了吗?san
  村里打架造成邻居耳朵四分之一残缺,构成轻伤了吗?邻居60岁以上了如果构成轻伤需要赔偿多少钱成轻伤需要赔偿多少钱divclass="w990mamt20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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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笔者认为,纠纷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我国强行法的规定和公序良俗,所达成的协


  • ·医疗纠纷诉讼中的技巧
      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带来很大的困难,确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有可能挽回,那么,我们应怎样才能挽回失利,让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呢?首先,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鉴定结论仅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纠纷案中,它是法官


  •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合同撤销权之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


  • ·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用以检验死亡的时间、原因、伤害程度,造成损伤的部位和致伤的凶器种类,鉴别血型、遗传基因是否同一等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决定


  • ·伤残等级鉴定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赔偿协议,法院能否予以变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务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但其目的并不在于保护义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来说,能够行使请求权须具备两个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规定:智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智商<20,极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二级,智商为20-34,重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三级智商为35-


  • ·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诉讼由医方举证。在其他民事赔偿案件中,伤者也需要从医疗机构取得病历资料,通过司法鉴定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医疗证据是伤病者在就医中由医疗机构的


  • ·员工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故员工医疗欺瞒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进行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故


  • ·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虐待部属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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