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上海定海路家庭律师,上海定海路婚姻律师,上海定海路离婚律师网,上海定海路婚姻法咨询律师,上海定海路财产分割律师,上海定海路房产分割律师,上海定海路离婚律师,上海定海路婚姻调查律师,上海定海路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上海定海路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定海路> 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定海路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定海路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我妹妹因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在西安区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9
  我妹妹因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在西安区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9月2号开的庭,可开庭当天男方家人在法院大闹,所以法院总以对方胡搅蛮缠不讲理情绪过激为由迟迟不给判决我该咋办

·前夫不付小孩幼儿园费用,当初法院调解离婚
  当初法院调解离婚,前夫给我的三万分两年给清,今年12月底给剩下的两万,但现在小孩上幼儿园了,一月1千2,找他出一半小孩的教育费用,他以他要付房贷拒绝了,当初在协议时,法院说教育费用,医疗费以后再协商,就没有写在调解书里,结果他现在不认了。当初小孩的抚养费是以他当初两千的30%算的,就是600块,现在他现在工资涨到3000了,在他不愿意付小孩教育费用的情况下,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高速铁路和居民楼之间应保留多少安全距离?有谁知道国家法规?
  高速铁路和居民楼之间应保留多少安全距离?有谁知道国家法规?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起诉能赢吗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起诉能赢吗.

·男子有家暴行为,女方想离婚,现在,男方不同意!
  男子有家暴行为,女方想离婚,现在,男方不同意!.

·对方以处对象的名义,要和我结婚买房,我从家里借了十一万,请问这个可以立案追回吗?
  对方以处对象的名义,要和我结婚买房,我从家里借了十一万,通过微信转账都转给她了,然后人就消失不见了,走了还偷走我的一个黄金项链九十多克,请问这个可以立案追回吗?

·今天我收到一份邮件是发我家的地址的,他是送上门的,我拆开看了
  今天我收到一份邮件是发我家的地址的,他是送上门的,我拆开看了一下是两个人因为合同纠纷的裁定书,相城区法院发来的,其中一个当事人裁定书上面说他的现住地是我家,但是现在这个房子目前是我在住,我自己买的,裁定书上说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汪萌之,我想问一下汪萌之律师这是怎么回事?
请律师看到后回复我下谢谢!


·刷单被骗6200,淘宝同意退款,但是商家保证金不足,维权关闭,到派出所说自己是刷
  刷单被骗6200,淘宝同意退款,但是商家保证a不足,维权关闭,我知道骗子企业店铺的工商号和名字,还有店铺的地址,我现在该怎么办?到派出所说自己是刷单么?

·国家规定土地30变一次,30之后土地会变吗?
  国家规定土地30变一次,30之后土地会变吗?

·我老婆她爸报班婚姻,我要和我老婆和好可时她爸爸不愿以她爸还打她他爸还组织我们两个
  我要和我老婆和好可时她爸爸不愿以她爸还打她他爸还组织我们两个的自由还不让我们在一块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证券账户中婚前开立,婚后继续投资,离婚时如何分配?
      1、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通过证券交易软件查询: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券公司。在该证券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 2)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拿对方的身份证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8条适用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吗?
      1、《婚姻法解释三》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要件之一。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


  •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


  •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手段、伤害后果及时间延续性方面判断,该行为


  •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相关


  •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不满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面临着送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抚养费?
      根据婚姻家事篇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不是主


  • ·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不同与婚姻期间购置,非婚同居期间财产纠纷一般按共有处理,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


  • ·股东优先权与家庭共有权的竞争
      1、在以股权类财产为标的的家庭析产纠纷中,股东优先购买权与家庭财产共有人的优先受让权之间会产生竞争情形。因此,如何正确适用二者之间的权利竞争规则是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股权本身受物权法调整。物权法所有权制度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


  • ·卖家不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1.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门,所以房屋过户、拿


  • ·无效的婚姻如何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


  •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


  • ·徇私枉法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定海路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定海路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定海路婚姻家庭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