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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工伤赔偿纠纷,律师您好!我在某单位上班期间
  律师您好!我在某单位上班期间,被工厂内的车撞了,住院二十多天,出院后向工厂讨要工伤保险赔偿,可单位不赔,请问我该怎办?谢谢!(补充:我是临时工,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工伤问题,单位不报工伤,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现场同事的证明,同事不证
  工伤问题,单位不报工伤,一直推诿,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现场同事的证明和身份复印件,同事不证明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途径可走?单位让受伤者休息一个月,说基本工资照发,不提报工伤的事,伤者一只手指骨折,指甲碎了,医生说以后可能张不出来了,我们只想经过正规程序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赔偿。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合肥市一次性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请问合肥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公司说我的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影响我报工伤。要让我我去找医生重新写公整的字请问有
  公司说我的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影响我报工伤。要让我我去找医生重新写公整的字请问有必要吗san公司说我的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影响我报工伤。要让我我去找医生重新写公整的字。几乎每个医院医生写字都是那样的。请问有必要吗?888042

·我在早上的上班途中摔伤了胳膊算不算工伤
  我在早上的上班途中摔伤了胳膊算不算工伤右臂骨折当里按工伤治疗的自费可是现在听说不是机动车事故不算工伤怎么报我的医疗费用呢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按照没有签过的合同处理问题?

·工伤赔偿,我父亲86年工伤
  我父亲86年工伤,造成右眼眼球摘除,当年单位除了医药费未做任何赔偿,2008年父亲内退至今月工资500-600,当是做工伤鉴定5级伤残,现在还有10个月退休能否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马徤律师你好!咨询下工伤
  马徤律师你好!咨询下工伤

·工伤陪偿,我亲戚在上班时被烧伤现在没有去监定等级
  

我亲戚在上班时被烧伤现在没有去监定等级。医院结论是12%的浅2度烧伤。除了工厂给的医药费和护理费用外。

请问能得到多少陪偿金。他每个月工资1500多。



·工伤纠纷处理咨询
  家人在常州工地做瓦工,两三米的架子倒了,从架子上摔了下来,随后钢管和木板砸到腿上,导致小腿小骨断了,从脚踝通往膝盖的大骨断了好几节,还有地方碎了,工资230一天,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生说大概要休息两年左右不能工作,具体要等手术后才能判断,像这样的情况要是打官司的话老板大概要负哪些责任,能陪尝多少啊?  
老板现在给医药费在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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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即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串岗”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本案中,位于商业中心八楼的甲公司办公室,是孙某某的工作场所,而其完成去机场接人的工作任务需


  • ·职工工作时间发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当事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对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情形的认定,我们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突发疾病可以认定为工伤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突发疾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各种情形,综观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法律保护劳动者


  •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


  •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


  •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虚假信息,是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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