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
黄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奉贤区房产纠纷律师
青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崇明区房产纠纷律师
徐汇区房产纠纷律师
长宁区房产纠纷律师
静安区房产纠纷律师
普陀区房产纠纷律师
虹口区房产纠纷律师
杨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宝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闵行区房产纠纷律师
嘉定区房产纠纷律师
浦东新区房产纠纷律师
金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松江区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律师,上海枫泾施王庙房地产律师,上海枫泾施王庙房屋律师,上海枫泾施王庙二手房律师,上海枫泾施王庙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
上海枫泾施王庙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枫泾施王庙
> 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我出资买房请人代持,对方不给我房怎么办?
我出资买房请人代持,对方不给我房怎么办?
·
我和前夫离婚了,两人名下的房子法院判给未成子女,目前,这房子房产证还是我们名字,等孩子18周岁再过
我和前夫离婚了,两人名下的房子法院判给未成子女,目前,这房"1344572l"""房产还是我们名字,等孩子18周岁再过户,现在前夫生意失败,需要钱来周转,想把这套房子"1526565l"""房产抵押,需要我的签字,如果我同意抵押,这有什么风险?还有这产权已经是女儿的了,他抵押房产合法吗,
·
钱律师您好, 咨询一下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问题
钱律师您好,
咨询一下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问题
·
顾律师你好,我一个法院提起的诉讼,关于我与前夫房产借贷产生的
顾律师你好,我一个法院提起的诉讼,关于我与前夫房产借贷产生的问题。应该是2013年的借贷,当时我与他已经离婚一年多,房产离婚协议归属两个小孩,女儿一间,儿子两间,后来他以不送儿子上学为由,要挟我回去参与房产借贷一事,而且他也确实那么做了,我当时已经离开靖江来到湖北黄冈,为这个是没办法,只能回去,第一次在中国人民银行,没有通过,理由是已经离婚,房产不在一个人名
·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
房产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现在能过户
买的三层门面房子,房产已经过了户。集"26290207l"""土地使用没有过户,现在房子己改建成七层的新房了,现在能过户吗
·
新房没交物业费,拒绝给业主叫钥匙
新房没交物业费,拒绝给业主叫钥匙
·
江門恩平持紅色的"宅基地使用証"是否便是房屋的擁有證明?
律師們, 你們好!
我們有一本紅色的"宅基地使用証", 上面戶主寫上父親名字, 是否便是房屋擁有權的證明? 父親多年前已離逝, 母親還健在.
現在想問如何辦理房屋轉名給子女或孫兒, 請問需要往政府什麼部門辦理? 需要帶備什麼証件或文件?
·
打正规出租车回家,路上一个私家车拐弯出租车撞到了私家车,导致我受了伤头部有个大包,胳膊拍片脱节了,现
打正规出租车回家,路上一个私家车拐弯出租车撞到了私家车,导致我受了伤头部有个大包,胳膊拍片脱节了,现
·
买二手房没房产证开发商用楼抵押贷款了开发商还不上银行
买二手房没房产证开发商用楼抵押贷款了开发商还不上银行
·
受赠房屋再次交易时,税费如何收取?
受赠房屋再次交易时,税费如何收取?
·
房租上涨怎么办,我的店面到期
我的店面到期,房东省移民局培训中心涨百分之五十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落户的政策尚无变化,南京目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
·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
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
·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
·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1.南京市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的一并实行房地产经纪服务佣金监管。2.监管的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不包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
·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属于期房预售的,
·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包括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征收补
·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 二、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出租物,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规定的出租物退还出租人,并要求更换,承担违约责任。 三、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枫泾施王庙房产纠纷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