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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因豆芽用药,请问怎么判刑?
  我家生产豆芽。每天100京左右。因为用一种叫AB粉的药。被上法庭。请问应该怎么判刑??严重嘛?

·我老婆抓进一个多月了,什么信息都没有,只有一张逮捕令,是诈骗
  我老婆抓进一个多月了,什么信息都没有,只有一张逮捕令,是诈骗罪,十万元左右吧,要多久才能判刑。

·打架造成重伤会怎样?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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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你好,我被法医鉴定为一级轻伤对方。赔偿太少如果判刑能判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要是判刑肇事方是否给与对方精神抚慰金吗
  你好,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要是判刑肇事方是否给与对方精神抚慰金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5)最佳答san高志博律师团a黑龙江圣德律师事务所sansansan

·我想看看判刑了没?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
  我想看看判刑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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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改判19后,正常情况下还要判多少刑满
  无期徒刑改判19后,正常情况下还要判多少刑满

·企业干部违法被判刑缓期执行的是否可以保留公职
  受到刑事处罚一般会开除公职,缓刑也是受到刑事处罚

·关于刑事案件,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我是湖北人,87年的,在我读初三的时候2002年,在校期间被两个社会上的**敲诈、勒索、恐吓,给了他们大概几百块钱,是断断续续给的,后来学校知道了,他们不仅敲诈我,还有很多学生也跟我一样。后来学校校长把他们告派出所了,接着他们俩被抓了,后来判他们敲诈、勒索罪、绑架罪,有期徒刑好像是7-8年,后来今年出狱一个,还有一个马上也快出来了,他们就在

·到长湖监狱里面改造可以减刑吗?
  到长湖监狱里面改造可以减刑吗?

·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san
  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san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88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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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


  •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


  • ·逮捕权限划分和程序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逮捕是一定时间内剥夺


  • ·数罪并罚中附加刑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该规定,仅说明了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时,附加刑和主刑应当罚,不能由主刑吸收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数个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则没有解决。因此,刑法关于附加刑并罚中有数个附加刑的,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并罚。  数个附加刑的并罚包括了不


  •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理的期限规定
          一、侦查阶段    1、拘留(30日):    (1)拘留期限为3日至7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逮捕:    (1)不得


  •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刑诉第1


  • ·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


  •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一、量刑标准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


  •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


  • ·刑事辩护庭审实战
      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这是刑事辩护中应变能力的基础。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方能有备无患,应变自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1.认真阅卷。律师阅卷的目的不在于简单地了解案情,而是从整体上全面掌握案情,认真分析、发现矛盾。首先要运用案卷材料中的事实去印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其次要考察证词之间的矛盾、分析是否具有排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量刑标准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2)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3)非法持有、私藏军


  •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走私废物罪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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