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标签
>> 
  上海甘泉路刑事律师,上海甘泉路辩护律师,上海甘泉路职务犯罪律师,上海甘泉路诈骗律师,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上海甘泉路取保候审律师,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甘泉路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甘泉路刑事辩护律师 ,上海甘泉路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甘泉路> 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解答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法律咨询,代理甘泉路经济犯罪案件,为您解决甘泉路经济犯罪法律纠纷。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诈骗罪如果偿还债主的资金 大约判几年
  诈骗罪如果偿还债主的资金大约判几年团伙诈骗五万元呢

·行贿如何判处?,一个亲戚包工程做
  一个亲戚包工程做,上面的一个受贿领导被抓了,检察院到家门口抓我亲戚回去问话,24小时之后检察院的人来家里搜查证据,拿走了一本笔记簿,之后被送到看守所去了,打听了检察院说是有送现金2万7,到现在我们也不能和他见面,这事情严重吗?我们如果请律师可以取保候审吗?

·我有一个朋友犯团伙诈骗罪,但她拿提成只有一万块钱左右能判几年
  我有一个朋友犯团伙诈骗罪,但她拿提成只有一万块钱左右能判几年

·电信诈骗,职位主管,看到律师打过类似案件,希望请到你,想咨询
  电信诈骗,职位主管,看到律师打过类似案件,希望请到你,想咨询一下,我们很多人都在咨询一直打不进去电话

·我们的案件是单位行贿案,因大同市检察院为完成政绩而对我们单位
  我们的案件是单位行贿案,因大同市检察院为xx而对我们单位和我们三个单位领导,以自发案件(因我们在6月份协助矿区检察院给xxx受贿案作的证人询问笔录),对我们三领导以单位行贿罪立案。 后交办矿区法院对我们单位和三领导四被告,以单位行贿提起公诉,一审矿区法院开庭后,以无罪书面请示到市中院,但因立案的大同市检察院不让判无罪,矿区法院开庭后的11个月后,作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明显是股市诈骗,但证据不足,怎么办?
  明显是股市诈骗,但证据不足,怎么办?要不要打官司,律师费按照件数计还是标的计费报110不立案录音证据有效吗,需要做公证吗?大概每件公证多少钱

·有涉嫌诈骗被强制拘留,还在调查期间
  有涉嫌诈骗被强制拘留,还在调查期间

·合同诈骗案中,谅解书的作用大吗?
  合同诈骗案中,谅解书的作用大吗?.

·同事诈骗已借钱不还不用坐牢,倒是借钱不还,各种理由
  同事诈骗已借钱不还不用坐牢,倒是借钱不还,各种理由

·湖北恩施人因涉嫌诈骗现关押在六安市霍山县看守所,需请一名当地
  湖北恩施人因涉嫌诈骗现关押在六安市霍山县看守所,需请一名当地律师会见或者全程委托,怎么收费

·你好我有朋友在菲律宾涉嫌诈骗,听说被遣返回河北现在关押在看守
  你好我有朋友在菲律宾涉嫌诈骗,听说被遣返回河北现在关押在看守所,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热线:18516500148
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个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自然人所有、并归其支配。   &


  •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一)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


  • ·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20xx年12月19日,被告人刁某驾驶“xn一41033”号货车在xx经xxx货运部驻xx办事处徐xx介绍,与xx省xx县xx镇供销社的王xx签订了西瓜货运协议,约定卸货地点为xx。运输途中,被告人刁某为了偿还个人欠帐,改道将西瓜运至xx。次日,又租车将西瓜拉到浙江xx水果市场销售,售价69000元,后携款逃匿。(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2、立案由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


  • ·保险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保险诈骗罪的定义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


  • ·集资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


  • ·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
      1、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1)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从该条款看出,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被告人高某自身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高某本人在历次笔录和当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对于既遂犯的数额标准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1,合同标的额不能作为统一的定罪数额。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所确定的标的数额,它在某些情况下,是合同诈骗行为人意欲诈骗的数


  • ·合同诈骗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辩护人总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张某某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他明知朱某要办假证还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依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共犯。一、被告人张某某在主观上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其客观行为也证明他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首先,张某某同


  •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疑,给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拥有一定黑客技术,通过后台植入木马程序,引诱他人访问相关网站链接,从而盗取诸如QQ、电子邮箱、网游、网银等账号和密码,为实施诈骗做好准备。犯罪


  • ·协助组织卖淫罪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二条)。 罪名确定编辑 语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解答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法律咨询,代理甘泉路经济犯罪案件,为您解决甘泉路经济犯罪法律纠纷。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甘泉路经济犯罪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