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
黄浦区遗产继承律师
奉贤区遗产继承律师
青浦区遗产继承律师
崇明区遗产继承律师
徐汇区遗产继承律师
长宁区遗产继承律师
静安区遗产继承律师
普陀区遗产继承律师
虹口区遗产继承律师
杨浦区遗产继承律师
宝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闵行区遗产继承律师
嘉定区遗产继承律师
浦东新区遗产继承律师
金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松江区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上海古猗园继承律师,上海古猗园法定继承律师,上海古猗园遗嘱继承律师,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顺序,上海古猗园遗赠扶养协议,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权律师,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上海古猗园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古猗园
> 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古猗园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古猗园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大人不尽义务凭借小孩子可以来而不往非礼也分遗嘱吗?
我哥哥在4年前走了,身后没有留下财产,嫂子和侄子4年来和我父母同住但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生病医疗费也不出,现在我母亲病危,她也不来照顾,如果我母亲走了以后她和侄子能来分我母亲留下的遗产吗?(父母没有写下遗嘱)(侄子今年10岁)
·
你好 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 半小时 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半小时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
报到证被学校遗失,你好,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1,父母与女儿有共同财产权,如果女儿不在了,那么女儿的财产是否有女婿继承,还是归父母所有。
2,女儿的个人财产有遗书注明给父母的,父母能拿到女儿的个人财产吗?希望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老同学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遗产方面的事,可以打您电话吗?
·
我应有的继承份是多少呢,谢谢
我的父亲在2010年2月9日去世,生前患病多年,是有工资收入的,我哥和嫂嫂是在2002年结婚,住父亲房子其中的一间房。我在2001年和人办了结婚登记住在外,我哥登记结婚时我已离婚,为了不影响哥娶老婆。我租房在外住。还有侄女户口在我父亲名下的。我父亲的房子是房改房。请问我有没有权继承房子的部分。还有我父亲生前借给朋友2.5万,有欠条的。这部分的钱我有份吗,具体
·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 现在这么办需要哪些材料手续 哪些人可以继承
·
是不是改嫁的妻子就没有了继承权?
是不是改嫁的妻子就没有了继承权?
·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
遗产纠纷“被”调解了,怎么办?
老太太去世了,五个儿女分房产,其中老太太已故小儿子家的独生子霸占了房子,这个最小的孙子假造了一份遗嘱(其中有很明显的漏洞),说奶奶把房子给他了。在法院开庭审判时由于小孙子他找了人,法官为了替其掩盖,强行让原告同意调解,还说可以再上诉。把房子分别判给了五个儿女及这个小孙子共六份。目前已经给了判决书,并让小孙子在半年内把房屋的平均折算款给老太太其他五个子女。由于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来源:作者: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确认继承权的公证。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当事人填写的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
·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
·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问题1养子女归还后的问题 我于8年前,收养一好友的儿子,那时由于我好友刚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带着一个2岁大的儿子和5岁大的女儿有困难,我于是便收养了好友的儿子,并对其孩子办了户口。过了8年后,我不想再对其进行抚养,(由于其不听话)我想把他还给我好友的妻子。我想问: 1.我可不可以
·
军产房能继承吗?
1.李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1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双方生育两个儿子李某1与李某2。丰台区×路×号院×楼×号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该房产系军队房改成本价购买,该房屋系李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李某于2010年5月10日去世,刘某于2010年8月12日去世。李某与刘某均未留下任何遗嘱。李某去世后,总后北京丰台第一干休所出具了证明一份,证明:
·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
养母临终前房产赠人,养女享有部分继承权
刘某某从小被收养,养父母有两间房产,且没有亲生子女。刘某某养父母去年相继去世,直到今年刘某某才得知,养母在临终前已将两间房产赠予了她的亲属。刘某某想知道,作为养女,她是否有私房继承权。律师认为,刘某某的养母只能把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处置。而赠予其亲属的房产是与其夫(刘某某的养父)生前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
·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
·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
·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
·
转继承的程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
·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古猗园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古猗园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古猗园遗产继承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