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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怎么样申请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
  去哪里申请工伤,需要什么才料,谢谢

·工伤赔付,工作地在上海,签合同的劳务公司在海安
  2014年7月工地上班导致4级伤残,老板在2015年2月份后就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不赔付?

·老工伤赔偿的时效多久?,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即使要求雇主赔偿,我想问下:  1。现在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吗?  2。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其现在进行赔偿,其时效性过时了吗???  谢谢

·工伤,伤残赔偿
  工伤,伤残赔偿

·在厂里出工伤厂里面没有买社保他也不报工伤,还有工资只发低薪我
  在厂里出工伤厂里面没有买社保他也不报工伤,还有工资只发低薪我是右足第一跖骨折的

·是否可视同工伤赔偿,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
  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自己买的汽车给人家水泥厂转石头,没签合同,转石头按方计费,不久前开车到水泥厂后(已到场地)有病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不知是否能得到赔偿,是否可视同工伤赔偿,如不能看成工伤,是否应该赔偿,大概赔多少,怎样赔

·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
  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么办?

·因为工伤造成左胸四根肋骨断裂,请问能评几级伤残?如果一次买断大概能理赔多少?
  求解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武夷山凯捷工地受工伤八级,能赔偿到多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武夷山凯捷工地受工伤八级,能赔偿到多少钱,能不能请你给我处理这件事情?

·我的工伤残级待遇还能否得到?
   我于19793月到国营企业xx大理石厂工作。同10月份,我在工作时被石板砸伤右脚跟骨,致右脚跟骨骨折,右侧跟骨棘.跟骨骨折后遗症。1986,大理石厂根据我的受伤情况,决定让我退出工作岗位,并自19861月1日开始支付标准工资的60%,至我去世。 此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并开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各项社

·工伤赔偿现在能不能拿到
  本人2007年在集团公司A企业中工作时受伤,2008年经过鉴定为9级工伤。2009年10月劳动关系转入B企业并在B企业中工作到现在。2009年时先是A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同一天B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当时A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和B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考虑有工伤存在。现在想问一下工伤赔偿能不能拿到?需要哪些手续?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时间推后
  请问,我父亲委托我申请的劳动仲裁申请开庭时间原来是通知我1月25日开庭但今天21日的时候又通知我推后到3月9日开庭,我问为什么她们回答说给被申请人的开庭通知没有快递给被申请人,要什么公示,总之回答的含糊不清,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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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


  • ·企业改制后工伤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4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年××月××日经××××仲裁委员会作出(××××)×××字第××号裁决,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


  •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


  •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


  •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上班时间被打,能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首先,上班时间被打,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所以,劳动者要在以下时间内申请工伤:  1、用人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十天内;  2、劳动者个人申报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其次,劳动者遭到他人殴打,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是请求以下费用: 


  •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误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既然属于工伤,就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认为本案中洪某死亡与杀牛之


  • ·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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