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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梅路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虹梅路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虹梅路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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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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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叶律师,我在网上看到一份关于买卖房屋经过三手都没有过户的
你好叶律师,我在网上看到一份关于买卖房屋经过三手都没有过户的判决书,这个案例是你代理的,我有一个和这个非常相似的案例,也想请你帮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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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用小产权房作抵押私人借贷50万未还,未办抵押登记,后法院判抵押无效请问法院
你好我当初用小产权房作抵押私人借贷50万未还,未办抵押登记,后法院判抵押无效,请问法院会可以查封跟拍卖我房子吗?谢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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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已建十多了但一值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只有村里的地基证明和镇土管所的收
农村房屋已建十多了但一值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只有村里的地基证明和镇土管所的收款凭条应该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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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夫是公务员,我们已经离婚5了,离婚时小孩归我房子车存
我的前夫是公务员,我们已经离婚5了,离婚时小孩归我房子车存款都归我,前夫净身出户后每个月还要负担房贷扶养费,现在发现他结婚了,还可以告他是因婚外情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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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为什么要受欺负?房东肆意收取电费合法吗?
我是安徽人,一家人在宜兴市丁蜀镇西望村打工,就在西望村的村民家租了民房住,一共是15平米左右,一年房租是5500元,水电费另算的,刚搬来的时候都没有另外的电表水表,我爸爸就自己装了一个电表,房东是60多少的老夫妻,他们说他们一个月用不了多少水,水表就不用装了,每个月我们家去交一下水费,到年底他们再给我们一点钱,我爸也没计较太多就没有装水表。我们是2月23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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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再次迁入永租屋可以吗
承租人再次迁入永租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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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放弃房产。房屋有贷款,怎么过户
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放弃房产。房屋有贷款,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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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二房东(中介公司)骗取押金,累计人数00人,有什么可行的办法追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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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房子买卖,卖方70岁了
卖方70岁了,丈夫死了的,有3个儿子。如果我和她交易房子买卖需要哪些人签字。我是买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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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无法办理按揭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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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买的农村房屋没过户,现在要拆迁
01年的时候我家里在江都大桥嘶马镇买了附近的房子,当时签了协议,但是没有公证,也没有过户,这几天这边的房子等着拆迁,但是需要对方公证,才能拆迁,一开始找不到对方,这几天对方房子户主过来了要我们给钱才会做公证,请问这个合法吗,如果不给钱给对方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做公证,如果真要给钱,有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法确保对方没法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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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拟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关于自行拟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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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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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 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常见的欺诈手段还有用一期项目手续卖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续卖乙方商品房等。2。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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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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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婚前个人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变更登记前能反悔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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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案例分析
1、(1)案情家住某区赵某今年51岁,她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某的女儿王某说她没有想到摆一个射击摊儿会被判刑,而且这么重,“都知道那是玩具枪。”她称,母亲赵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10月12日间,赵某在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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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房产证的作用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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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男方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并不是绝对地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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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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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收房法律常识
一、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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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未尽报告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1.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501弄“弘辉名苑”商铺由上海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案外人洪喆以上海嘉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名义持伪造的商铺承包销售合同委托上海某某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居间销售该商铺。2005年9月15日,黄某经某某公司的居间与洪喆签订了上述1-2号商铺买卖定金协议,黄某支付洪喆商铺定金及首付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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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房能否买卖?
1.“指标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在实践中对某一类房屋的俗称。通常是指低于普通房价,但高于建安价(指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改建、安装等过程中,由原材料、人工、机械等产生的成本)的面向特殊人群销售的房屋。取得“指标房”购买资格的人通常为特定身份人群,由此区分“指标房”的种类,比如: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团购房、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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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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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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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非法债务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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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俘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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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清算罪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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