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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会受影响吗?
  工伤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会受影响吗?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你好,我在工作期间,手被划伤,缝了十几针,工伤怎么
  你好,我在工作期间,手被划伤,缝了十几针,工伤怎么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2条回san因不能面谈,律师的建议及推荐仅供参san2位律师回san回复2017.11.2214:59

·律师您好,我018日下班途中出车祸,负主要责任,能够申请工伤吗?
  

·请问在工地做小工140元钱一天,工伤8级能赔多少钱san
  请问在工地做小工140元钱一天,工伤8级能赔多少钱divclass="w990mamt20

·我想请问;工伤鉴定应该是多久
  我在今年的6月15号;在厂里上班被弄伤了手指;当时是厂里出钱看的;出院时他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去了;还说要过6个月才做工伤鉴定;我想问一下是这样的吗;因为我手指受伤休息一个半月;厂里就叫我去上班了;手老是*木;在8月24的早上开电动车;去上班的路上手*木;没能拿好车把手;导致我跌倒脚又受伤了;骨头裂缝;医生说要休息3个月;可现在厂里不给生活费;我想问我应该怎么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在高淳可以直接做鉴定吗。需要去那些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在高淳可以直接做鉴定吗。需要去那些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工人已经在包工头那拿到钱了,现在还经过劳动仲裁管我们公司要钱
  工人已经在包工头那拿到钱了,现在还经过劳动仲裁管我们公司要钱。有啥办法。有包工头给他的转账记录。

·双倍工资赔偿劳动仲裁争议
  渝中区劳动仲裁委正在审理当中,期间也调解过双方都没有协商成功。就是因为我本人出示的工资证明材料是每月2400元一月,只是被申请人【原单位】代理律师不于认可。单位出示的是1000元一个月。单位发放工资分两次,每月10号领取1000元工资,每月25号又发放1400元,里面包含,奖金,补贴,住房补贴,及其它补贴。我的证明是公司财务给我开的证明。现在单位代理律师就只

·在上班的路上骑车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是工伤
  在上班的路上骑车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是工伤

·请问,常州天宁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有争议的劳动报酬,有仲裁开的仲
  请问,常州天宁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有争议的劳动报酬,有仲裁开的仲裁过时的单子,在诉讼前必须要在法院协商吗?法院接待处说必须要协商,我跟她讲已经在劳动监察大队协商了4个月了,,不同意协商可以吗,他说这是上面的规定,,,协商时间她说要一两个月,,难啊……

·病退和工伤退休在退休后的待遇上
  病退和工伤退休在退休后的待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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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职工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即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串岗”


  •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或单位虐待被监护、看护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情节恶劣的行为。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指纠集多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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