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标签
>> 
  上海华阳路劳动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纠纷律师,上海华阳路工伤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仲裁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争议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法律师,上海华阳路工伤赔偿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保障律师,上海华阳路工伤保险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合同律师,上海华阳路劳动法咨询律师,上海华阳路工伤鉴定律师,上海华阳路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上海华阳路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华阳路> 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华阳路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华阳路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工厂彼无故扣工资你们能帮忙申请劳动仲裁吗
  你好,我在工厂彼无故扣工资你们能帮忙申请劳动仲裁吗

·工伤理赔,十级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
  十级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辞职了对给赔偿有好处还是有坏处?

·你好!金坛区的工伤认定可以代理吗?我遇到比较复杂的事情。
  你好!金坛区的工伤认定可以代理吗?我遇到比较复杂的事情。

·职工工伤后,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工伤后,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工伤农村户口能按城市赔偿吗?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因机械事故造成四级伤残,因是农村户口想按城市户口赔偿可以吗?都需要些什么?

·仲裁委自受理仲裁案件起至办案结束最长允许多长时
  仲裁委自受理仲裁案件起至办案结束最长允许多长时

·瓦工工伤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
  2015.05.12 下午4点左右,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格林豪泰宾馆内部装修,瓦工 上班时,脚手架滑落, 工伤 左髌骨骨折。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这种受伤医生说要休养一年,那我这一年的收入没有了 怎么办?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吗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吗

·该获得怎样的工伤赔偿呢,我是一名大学生我爸爸在上班时间受伤了挖煤时左腿受伤
  我是一名大学生我爸爸在上班时间受伤了挖煤时左腿受伤,主血管断了做了手术像我爸爸的这种情况,该获得怎样的工伤赔偿呢

·你好在厂里搞到工伤,可以告这家公司吗
  

·退休人员在第二职业卸货发生意外,厂里不算工伤
  我是退休工人,退休后又在另一个厂上班。卸货时货物从卡车上滑到我大腿上,造成大腿淤青,大腿内壁红肿。明天没有治疗,继续上班。半月后,上班时大腿**的,导致大腿,小腿,小腹全部肿胀,无法行走。住院治疗,因为有医保,医药费报了大部分,现在的厂里,不承担责任,不报销医药费,所有费用都不承担。

·怎样确定工伤,朋友在工厂被人殴打
  朋友在工厂被人殴打,致眼睛、头部受伤,但是因为工作问题引起的争执,此过程中均未还手。这属于工伤的范畴吗?由于厂长袒护那人,朋友自己也不想丢到工作,只好私了。厂长说自己愿意付医药费,误工费由施害人支付,但到目前为止医药费都是自己掏。害怕他们到时候耍赖,如何写一份合同比较好?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能否认定工伤应当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还是从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又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是对仲裁申诉时效的一个补充规定。劳动仲裁申诉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当事人依法行使申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否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系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时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


  •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实体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主张权利时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裁决,是对


  •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该单位应


  •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 ·盗伐林木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隐瞒、谎报军情罪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华阳路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华阳路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华阳路劳动工伤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