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标签
>> 
  上海江苏路刑事律师,上海江苏路辩护律师,上海江苏路职务犯罪律师,上海江苏路诈骗律师,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上海江苏路取保候审律师,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江苏路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江苏路刑事辩护律师 ,上海江苏路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苏路> 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解答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法律咨询,代理江苏路经济犯罪案件,为您解决江苏路经济犯罪法律纠纷。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一个朋友跟我借了3万块钱,电话不接,现在连给我的借条都不是本人所写,能构成诈骗罪
  一个朋友跟我借了三万元,当时口头协议是一个月归还,现在已经快一年了,电话不接,去他家里找他,他说自己没跟我借过钱,说借条也不是他自己亲手所写的,请问他这个行为能构成诈骗吗?

·我弟弟去年因为一起荐股诈骗案现在被关押在崇阳看守所到现在
  我弟弟去年因为一起荐股诈骗案 现在被关押在崇阳看守所 到现在已经一年了 我想委托贵司帮忙去处理一下  但是我人在外地现在过去不了 想远程委托 不知道能不能办理 如果可以的话请麻烦与我联系一下 谢谢

·传销诈骗,我是让朋友骗来说参加西部大开发
  我是让朋友骗来说参加西部大开发,后来发现不是这样的我,不想做下去问他要钱但他不给钱。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钱。但我不知怎么走这程序?希望有人告诉我,谢谢你!

·你好,朋友在公司上班公司涉嫌诈骗从厦门抓到安徽铜陵看守所20
  你好,朋友在公司上班公司涉嫌诈骗从厦门抓到安徽铜陵看守所20天这样可以取保后审吗,他是公司的小组长,如果请律师一定能保释的出来吗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我遇见了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地址东山岛电话
  我遇见了网络诈骗  犯罪嫌疑人地址东山岛   电话 1775xxx2  8月29日我需要买一个游戏账号然后认识他他加了我的微信我先付了一百元后他又说还需支付100元可验号  8月30日我又付了100元他又说需要支付300元

·学车遭受诈骗,你好!我在广州某驾驶学校学车
  你好!我在广州某驾驶学校学车,当时称3500全包的(除补考费),还有5500全包(包过的)由于我想靠实力学会,所以选择3500!但是在学的期间,教练要求在交1000块的包过费用.然后我拒绝了,教练又借口说住宿费!然后我跟他说当时不是3500块全包的吗?然后教练反口说没有,说我没证据然后我要求退钱,教练说不能退了你已经考了文科了.然后我跟他一直争辩.最终打12

·墩集镇女人在泗城镇婚姻诈骗在哪起诉她
  墩集镇女人在泗城镇婚姻诈骗在哪起诉她

·朋友被牵扯进一起诈骗案,他并未参与,只是开了下车分了两千块钱
  朋友被牵扯进一起诈骗案,他并未参与,只是开了下车分了两千块钱,浙江温州瓯海去下重庆荣昌抓的人加他一共五个想问下他这种有没得什么事

·诈骗,我也是被骗了36块钱后
  我也是被骗了36块钱后,让我在交500块钱,我不交,他们就是要起诉我,我也知道是骗人的了,但是他们已经知道我的身份证,银行卡号,和地址了,对我会不会造成威胁?真被起诉了怎么办呀

·你好我弟是网络诈骗罪,在看守所快十个月了还没判
  你好我弟是网络诈骗罪,在看守所快十个月了还没判

·你好、请问被诈骗3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
  你好、请问被诈骗3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分享我也要提a2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san2位律师回san咨询a贾学a专职律师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热线:18516500148
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银行贷款诈骗罪分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


  •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其行为具备以上特征,即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点:一,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二,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三,合同诈骗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我国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对于既遂犯的数额标准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1,合同标的额不能作为统一的定罪数额。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所确定的标的数额,它在某些情况下,是合同诈骗行为人意欲诈骗的数


  • ·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


  • ·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


  • ·受贿罪的“退还或上交”
      两高联合发布的《意见》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简称退交),不是受贿;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上述条款是对实践中存在的典型非受贿行为和受贿行为的明确。《意见》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受贿罪时


  • ·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常见的经济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


  • ·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11]370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


  • ·有价证券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


  • ·集资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解答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法律咨询,代理江苏路经济犯罪案件,为您解决江苏路经济犯罪法律纠纷。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江苏路经济犯罪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