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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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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泽船厂拖欠我们四个月工资未发,我们该如何维权
  南京东泽船厂拖欠几十名焊工四个月工资,焊工们拿不到工资,没法回家过年,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又不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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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资企业借壳A股有没有什么要求?行业是汽车零部件

·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诚德钢管厂欺负外包工
  我*人在江都区大桥镇诚德钢管厂上班。签了劳动合同,第五条社会标准: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签字盖章有效。真正的合同只有一份,社会保险也没有给工人交。还有一份是申请书,是。是这样写的:扬州德利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按照本人与你公司于2016年1月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你公司为本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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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材厂老板将活转包给把我工资拖着不给,人找不到电话不接,视频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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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变为内资企业,现在企业所得税是统一的,没有内外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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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厂里上班手拇指受伤,医生诊断为1左拇指末节组织缺损伤。在医院进行了臂丛+局*下行″腹部带蒂皮辫修复左手拇指创面术,左拇指指骨碎骨块取出术。手术后和手指原来一样长指甲还有一半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构成伤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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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安徽广德市邱村镇,庙西修理厂干活一年,工资七万现在给了一万别的一直拖欠,老板不打欠条没有劳动合同,我现在咋办.

·前夫需要他爸妈和女儿的身份证说是厂里可以少扣税,有这回事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80在棉花厂上班,把手弄断了,成了三级残废001厂里改格,一次性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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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帮帮我呀,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居住在一工厂的出租平房内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居住在一工厂的出租平房内,在平房一边靠着一个躲墙,很多人都把围墙和房子用瓦搭起来以扩大居住面积,我父亲也搭了,并在里面还隔出一小间洗澡用,结果我父亲前段时间由于将煤炉放在了洗澡间内,造成煤气中x身亡,我想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房屋提供单位对我父亲的死亡有没有责任,可以向基索求陪偿吗?后来我了解,按照邻居的介绍,我父亲出事第三天才因有人来找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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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私募股权基金与其他几种融资方式的区别?
      第一,私募股权基金和银行贷款、债券不一样。银行贷款、债券收固定利息,风险相对比较底,但它是债权,并不持有股权。而私募股权基金是股权投资,它主要通过募、投、管、退四个流程来投资获益。   第二,与上市公司经层层审批后在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招募资本不同,私募股权是对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少数富人私下募集投资资本,在很


  • ·企业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作为引进私募股权基金而进行融资的企业,应该注意防范的不仅是法律风险。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企业要防止被骗,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和防止签订的投资协议权利义务设定不公平。目前我已有接到企业向我反映在融资过程中被骗的案例。企业融资时,在商业计划书的制作和投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暴漏企业的商业模式、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为此企业


  • ·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公司法》对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要求必须征得半数股东的同意。而与此不同的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则明确规定,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这一规定不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投资


  • ·公司的股东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冲突处理
      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


  • ·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该如何处理?
      被冒名成为公司法人或者股东,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是刑事责任,这类事情近期有很多报道。    根据《民法总则》第61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其所在的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的职权非常大。法定代表人在享受着权力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一、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之规定,企业法人出现“


  • ·PE/VC的“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主要步骤或流程是什么?
      一、寻找和筛选项目:投资方会根据自身的擅长投资领域,并结合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划定欲投资的领域、方向的大致范围,然后在此范围内寻找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   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在投资方确定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后,会进行详细的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对企业和项目的技术水平、管理层能力、


  • ·什么是私募股权融资?什么是公募融资?二者各有何特点?
      公募融资与私募融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融资的方式上。私募股权融资是指有高增长潜力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通过转让企业部分股权等权益获得专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一种融资行为。。公募融资是指以社会公开方式,向公众投资人出售股权或债权进行的融资。企业进行公募融资,因为涉及到社会公众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因此会有很多限制并受到法律及监管


  •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


  •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应区分已缴出资或是未缴出资,股东


  •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1)
      一、格式: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含配股,下同),其所聘请的律师应当按照本准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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