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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是否可视同工伤赔偿,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
  我有个家属在水泥厂工作,自己买的汽车给人家水泥厂转石头,没签合同,转石头按方计费,不久前开车到水泥厂后(已到场地)有病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不知是否能得到赔偿,是否可视同工伤赔偿,如不能看成工伤,是否应该赔偿,大概赔多少,怎样赔

·关于超龄工伤有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农村户
  关于超龄工伤有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农村户口没享受老保待遇

·您好赵剧情,我是工伤骨折,鉴定为八级工伤,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您好赵剧情,我是工伤骨折,鉴定为八级工伤,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没有合同及协议的工伤理赔
  我在一个小老板那里打工,那个小老板没有任何生产施工手续,也没有注册营业执照,我也和那个小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协议,由于在工作中把手指搞断了,他说这不该他赔偿,这是为什么?是不是我·无法证明我和他有劳动关系。才不赔偿的。谢谢

·在公司发生工伤,公司不给垫付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
  在公司发生工伤,公司不给垫付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对有后台的房地产老板是否会给以"照顾"呢?----我现
  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对有后台的房地产老板是否会给以"照顾"呢?----我现在心里很忙乱,该如何是好呢?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我无法预知。

·多年前工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我母亲70年代是机械厂职工,在上班期间被火烧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农名工工伤赔san div
  工作期间,右手无名指被电力设备造成骨折,如何获得工伤赔divclass="w990mamt20

·工伤认定,工作第一天,工作第一天,晚上在宿舍猝死,是否算工伤?
  工作第一天,晚上在宿舍猝死,是否算工伤?

·工伤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
  工伤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医院开伤已痊愈的证明吗?
  各们律师:   你们好!   我是096月份上班时受的伤(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现在伤情基本稳定,只是走久了还有点痛。去申请工伤鉴定,11月5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拿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回来填好后寄回总公司签字盖章,中途打电话问公司,公司说领导要商量一下,今天打电话问公司,公司又说要伤完全好了才能做工伤鉴定,

·侓师你好:我想问您七级工伤索赔怎样赔?
  你好;
    我们想问七级和六级之间的差别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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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局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劳动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所以劳动仲裁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  二、劳动


  • ·上班时间被打,能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吗?
      首先,上班时间被打,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所以,劳动者要在以下时间内申请工伤:  1、用人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十天内;  2、劳动者个人申报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其次,劳动者遭到他人殴打,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是请求以下费用: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服,认为张某在当晚的聚餐活动中并未受伤,活动结束后其私自邀请部分同事去KTV,其间并无不适。即便摔伤,也是张某大量饮酒所致。公司的聚餐行为既


  • ·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


  •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nbs


  •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以非法采集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等形式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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