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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工伤左膝股直肌断裂属于几级伤残?要求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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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工厂上班的女工,干的是全检员的工作,因过了不良品,被退回了劳动派遣工司,能得到赔偿吗,我没有写
  我是在工厂上班的女工,干的是全检员的工作,因过了不良品,被退回了劳动派遣工司,能得到赔偿吗,我没有写

·南京东泽船厂拖欠我们四个月工资未发,我们该如何维权
  南京东泽船厂拖欠几十名焊工四个月工资,焊工们拿不到工资,没法回家过年,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又不知如何维权。

·我在厂里干了十几年
  我在厂里干了十几年,现在厂里停了,老板也没有辞退我,要我在家里等消息,拿生活费,但是工资没有结清,生活费没有拿到,如果无限期老板没有消息我该怎么办,我可不可以要求工龄赔偿

·对于刑满的人,去工厂打工,会不会受排斥,工厂是否可以
  对于刑满的人,去工厂打工,会不会受排斥,工厂是否可以

·今年7月份在工厂上班大拇指被机器绞断,公司出了医药费,后面不
  今年7月份在工厂上班大拇指被机器绞断,公司出了医药费,后面不问不管,在公司上班的车间是被承包出去的,我工资是承包人微信转账。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说找承包人,承包人说找公司。请问一下怎么打这个官司。

·要求厂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佛山市**造纸厂连续工作快10年了,现在我签订的固定期限合也到期,并且以和厂方签了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了,根据劳动法规定我是符合和厂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厂方不同意签订,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合伙人骗取资金开了公司,和我签了股权协议,但实际工商登记没有
  合伙人骗取资金开了公司,和我签了股权协议,但实际工商登记没有我的名字也没有进行股权变更,经营所得进了他私户,公户没有流水,也没有给我分红,并明确表示不会给我一分钱,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投资额。

·工厂里上班时脚被打伤,老板拒付医药费及停工期间的工资,并遭辞工。
  一亲戚A在一家织布厂工作,在搬运布时,一只脚的大脚趾的指甲被打伤,后来医院建议拿掉。期间不能上班,厂里老板拒付医药费和停工期间的工资,并且因不能亲戚A不能上班,辞掉了亲戚A并且另找了人顶替。请问是否可以起诉老板支付医药费以及停工期间的工资补偿。

·有个女人乳腺肿瘤手术后一个月,工厂领导公报私仇调动工作岗位,
  有个女人乳腺肿瘤手术后一个月,工厂领导公报私仇调动工作岗位,从事男人体力活,请问这触犯劳动法吗?

·工厂结束营运与倒闭,员工赔偿方式差别
  工厂倒闭与结束营运,员工经济补偿方式差别咨询,盼回复

·工厂歇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方式
  律师您好,我们工厂在大朗镇,台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歇业。我在工厂已经干了九年整,技术工,薪水四千多,大概在一年多前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老板在合同上约定的薪水为一千多,他的理由是应付税务局和劳动部门,实际还按四千多的标准发薪水。如今公司歇业,我的这种情况能按什么样的标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盼律师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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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主要步骤或流程是什么?
      一、寻找和筛选项目:投资方会根据自身的擅长投资领域,并结合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划定欲投资的领域、方向的大致范围,然后在此范围内寻找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   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在投资方确定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后,会进行详细的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对企业和项目的技术水平、管理层能力、


  • ·职工持股会的特点和法律地位
          职工持股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职工持股会的规范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点:      1、职工持股会是由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组成,从事内部职工股发行、


  • ·股权质押担保功能
      股权质权的担保功能源于股权的价值,股权的价值是股权质权担保功能的基础,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最终决定了于股权价值的大小。股权价值的内涵包括两项:一是红利,二是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因此,出质股权价值的大小取决于:  (1)可获得红利的多寡。这又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决定。以股票出质的,股票的种类,如是优先股还是普通


  • ·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⒊夫妻一人不愿意持


  •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股权转让、转售;企业管理层回购;清算。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上市后减持和并购退出。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


  • ·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条件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通过制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与义务,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依法设立或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新公司进行工商注册


  • ·隐名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
      因隐名出资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有两种:一是名义出资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而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而产生的纠纷。(一)名义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资格的取得不以实际出资为必要条件,名义出资人虽然并未实际出资,但是其是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


  •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发行新股做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三)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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