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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鉴定和法医鉴定有什么区?
  工伤鉴定和法医鉴定有什么区?

·工厂未注册,发生工伤怎么办
  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右手小手指完全截除,医生说是八级伤残,工厂末注册,劳动局不给处理,找工厂工厂只赔三万五多了不出怎么办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我是在工地上干活的   没跟公司签合同   受伤算工伤不 ?左手中指指甲下面关节处断下来了   能评几级伤残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是七级
  工伤鉴定是七级,按中山的月平均工资是1631元,从今年的6月15号受伤到11月19号评残出来,应该赔多少钱?

·工人在没有劳动合同下产生工伤事故,后期赔偿产生分歧,后期起诉胜诉概率和流程以及要
  工人在没有劳动合同下产生工伤事故,后期赔偿产生分歧,后期起诉胜诉概率和流程以及要注意哪些情况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3013.2.2晚上工伤,公司说也要到六月份帮我处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还不处理!
  在2013.2.2晚上加班,我是个电焊工,由于厂里没有行车工加班,叫我这个电焊工开行车,在使用行车的时候行车上的铁块砸中我的脸上,导致我的右边的鼻骨骨折,脸上从眉心到鼻子有四处伤疤,疤痕的长度大概有3-4厘米长,事后我们的领导(人事的宋科长)说后面的行车有问题,但是我再开开车的时候,带班的领导没说导致这件事情的发生。现在公司说也要到六月份帮我处理!这么长的时

·工伤八级在厦门能赔偿多少
  有没有包含经济损失

·怎么四级伤残待遇,律师你好!我看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后有些不理解
  律师你好!我看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后有些不理解,请教下律师你?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工伤赔付,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
  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还是把加班和全勤等算在类的工资在厂里只上了三天班就出了工伤按什么来算?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还有必要报吗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还有必要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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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nbs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为什么从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答:(1)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


  • ·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服,认为张某在当晚的聚餐活动中并未受伤,活动结束后其私自邀请部分同事去KTV,其间并无不适。即便摔伤,也是张某大量饮酒所致。公司的聚餐行为既


  •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


  •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       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       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     年   月  &nb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投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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