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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赔付,工作地在上海,签合同的劳务公司在海安
  2014年7月工地上班导致4级伤残,老板在2015年2月份后就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不赔付?

·十级工伤伤残应赔多少,我二十岁
  我二十岁,工资2800,今年八月份在工厂上班时不小心右手食指第一关节被伤,经治疗不能像以前那样弯曲,大约能弯十度,现在还不能写字

·因为工伤导致左眼失明,平均月工资3000,应该赔付多少钱
  因为工伤导致左眼失明,平均月工资3000,应该赔付多少钱

·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工伤受权委托书和权益转让书怎么弄
  工伤受权委托书 和权益转让书怎么弄

·瓦工工伤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
  2015.05.12 下午4点左右,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格林豪泰宾馆内部装修,瓦工 上班时,脚手架滑落, 工伤 左髌骨骨折。没签合同,没交保险,老板只提医疗费,这种受伤医生说要休养一年,那我这一年的收入没有了 怎么办?

·姚老师你好,我想找你们代理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诉讼,首先责任是有
  姚老师你好,我想找你们代理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诉讼,首先责任是有交通事故引起的

·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我在工厂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工伤,右手食指断了一节,公司没买保险,不想让去做签定,想私了
  工伤,右手食指断了一节,公司没买保险,不想让去做签定,想私了,医药费公司已经垫付,我应当咋办?如果走程序,我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

·工伤拿不到钱,在工地摔伤
  在工地摔伤,胳膊骨折,肋骨骨折住院,正在用药期间,包工头就不给钱了,包工头是外地的找劳动局要很长时间,等结果下来,包工头走了,找谁去啊?

·请问十级工伤能大约赔多少钱?我五根脚趾骨折,两根关节变形,
  请问十级工伤能大约 赔多少钱?我五根脚趾骨折,两根关节变形,五根抓地无力是十级吗,谢谢

·是不是都可以申请仲裁呀,我是2007年5月28日来公司工作的
  我是2007年5月28日来公司工作的,一直到是2010年12月末,现在单位提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我要求要有以下经济补偿:(1)2007年5月28日到2008年8月都是我个人交的保险费用;(2)2008年7、8两个月是转保险关系时间(因为从省里往市里转需要二个月时间),单位就没给我补交这两个月保险费。从2008年9月份我的保险转到公司后,公司才开始给我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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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是否可以再次享受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最高院公报关于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可重新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因此,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在其已经享受的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另外仍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


  •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  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大的,最好就委托


  •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


  • ·打击报复证人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以非法采集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等形式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行为。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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