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继承律师,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法定继承律师,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嘱继承律师,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顺序,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赠扶养协议,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权律师,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吕巷芳心园农庄> 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还是要办公证?我爸爸的房子写我妈妈的名字,离婚了那房子是双方分对吗?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分给女方啊?还没写!这是我奶奶的房子,如果妈妈好好和爸爸过日子,他就把名字写成妈妈的但我怕妈妈如果和爸爸要离婚,那就没有房子了

·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权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本队户口,其余两哥两姐户口都不在本村,父母去世了,留下有瓦房,还有一点荒地,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但是教书的哥自己在上面种了芒果树,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a吗。谢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几十万存款,这都是女方自己名下的,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吗?女方的儿女都已成家,并且在世时有病也不管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共同的房产一个去世后算不算遗
  共同的房产一个去世后算不算遗

·大人不尽义务凭借小孩子可以来而不往非礼也分遗嘱吗?
  我哥哥在4年前走了,身后没有留下财产,嫂子和侄子4年来和我父母同住但没有尽到抚养老人的义务,生病医疗费也不出,现在我母亲病危,她也不来照顾,如果我母亲走了以后她和侄子能来分我母亲留下的遗产吗?(父母没有写下遗嘱)(侄子今年10岁)

·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房屋继承的问题,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
  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现在母亲已离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死亡证明。现阶段父亲与一女子同住(未登记),我们父子间感情转差。1.父亲要求我签名把祖屋过户给他一个人,如果我签了名是否意味着要我放弃继承权利?(因为担心父亲会把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分给那个女人)2.如果维持现状不过户,房屋拆迁时候,我们会得到所补偿的新房子吗?如果可以的话,新房产证里

·老人自写房产遗嘱继承需要什么带什么吗?遗嘱要拿去公证处公证吗
  老人自写房产遗嘱继承需要什么带什么吗?遗嘱要拿去公证处公证吗?

·经过公证的遗赠协议与临终遗嘱哪个更有法律效益?
  本人接受遗赠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之后如果立嘱人再这之后立的遗嘱是不是有效。本人主要想了解经公证处公证之后遗赠协议和后出现的遗嘱到底是以哪个为准?谢谢!

·关于遗产房继承,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法查,这种情况该如何做呢?

·继承外婆的房子需要交费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外婆已去世很多,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自己。现在我母亲的户口不在这套房子上,一直是我和外婆同户口、共同居住。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交费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


  • ·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这种房屋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难题。很多人都会遇到继承的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


  •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


  • ·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须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


  • ·如何制定遗产规划?
       1、谁需要制定遗产计划  一般来说,正如上面提及的,所有拥有财产的成年人都是潜在的被继承人,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制定自己的遗产计划。但就这几年遗产继承的司法实践看,经常出差或高风险、高强度职业者;健康状况欠佳而又家境事业殷实或财产关系复杂者;社会交往频繁的民营企业家、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涉及到收养、再婚、过继关系者


  •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


  •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 ·附义务的遗嘱怎样执行?
      附负担的遗嘱是遗嘱人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继承遗产的遗嘱。遗嘱执行人应当根据遗嘱的要求,检查继承人是否满足遗嘱的要求,在继承人提供了相关证据后,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要求将遗产移交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介绍贿赂罪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吕巷芳心园农庄遗产继承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