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亭老街债权债务律师
上海安亭老街债权债务律师解答上海安亭老街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上海安亭老街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安亭老街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安亭老街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应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登记证明;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 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适用强制履行方式,劳务债务则不宜适用强制履行方式。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
·股份转让的条件和手续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非诉讼方式追债的运用
非诉追债的常用方法1、通过立刑事案件的方式。与当地经济侦察大队密切配合立案;2、电话、传真、Email方式;3、直接上门;4、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律师函;5、悬赏追债、网上公告、登报方式从债务人商业信誉角度施压,注意避免侵权;6、通过取得债务人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联的金融部门、7、运用经济抗衡、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
·讨债技巧—避实击虚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舍难择易,避实击虚,债权人不必运用过于复杂、繁琐的催款方法,牵涉面不必太广。 孙子说:“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在催款中主要是要贯彻舍难择易的思想,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简易程序”催款。 所谓“简易程序”就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assumedliability)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依照上述第(二)条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讨债技巧—走为上催款兵法
应用“走为上催款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 遇上难讨难缠之债,催讨清欠无望之时,应该当机立断,暂且放弃债权,从纷繁复杂的债务链中抽身而出,集中精力,寻找时机,再次出击。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承租人通过租赁万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承租人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自愿履行
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系指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第三人自愿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事实行为。对于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观点,有的认为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一种赠与行为,有的认为是一种无因管理,笔者倾向于认定为无因管理。理由是,此类情况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基于特殊关系第三人为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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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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