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蔡镇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北蔡镇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北蔡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北蔡镇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去年租了一个门面做生意,签的一年合同是有保底协议的,现在不退钱
  保底协议是一年的销量达到60万,然后每个月房租按1万2算,如果没有达到60万,房租按7500

算,但是每个月先扣1万2,,一年一算。合同备注写的是一年后销量没达到60万,就每个月退

4500,合计5万4,把钱退给我本人或者是算入第二年的房租。

现在第二年了她却不退钱给我,我问她要,她说过年我不该请假回家,


·邻居把我家房子推到了 xuy6ao负法律责任吗?
  我家现在在盖新房,盖到一半被邻居给推倒了,还打了人,请问邻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让他们优惠点,可以吗?
  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让他们优惠点,可以吗?

·我是大学食堂做餐饮行业的,厨房用火时油温过高,不慎油锅着火,
  我是大学食堂做餐饮行业的,厨房用火时油温过高,不慎油锅着火,因为当时没有灭火毯,情急之下只能先关掉天然气,再断电,然后用灭火器灭火,因为灭火及时,厨房基本没有损失,可是也有一部分火窜到了烟道里,烟道因为多年没有清洗导致被烧坏。现在不能营业额有三家档口,公司要我成担食堂,烟道,火警,其中还有一个人因为灭火不当造成熏伤的赔偿。是我应该承担的责任我倾家荡产都无怨无

·房产经纪人换了公司,现在中介费谁都说不在手里。如果经纪人逃避
  房产经纪人换了公司,现在中介费谁都说不在手里。如果经纪人逃避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他吗?胜算大吗?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中介费是一起交的,和定金合同是在一起的。

·二婚夫妻女方有权利分他房子吗
  二婚夫妻女方有权利分他房子吗

·合同履行问题,您好:我有一处老房
  您好:我有一处老房,今年2月份出租给一对恋人,与男孩签的合同,合同上只有男孩的姓名和身份证号。7月两人分手男孩走了女孩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合同里讲好的是季付房租的形式。8月份我家老房子那栋楼安装燃气管道,我要交2000元安装费,为此我要涨房租,请问可以吗?女孩强调虽然跟男孩分手但还是朋友,合同还算数,说我涨价是违约的,我以前签的合同还需要继续履行吗?

·请问买预售房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但是因个人原因贷款不了要退房,这种情况该
  你好!请问买预售房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但是因个人原因贷款不了要退房,这种情况该

·房产过户问题,我们结婚于09年
  我们结婚于09年,婚前与婚后买的房子都是老公的名字。现在想把其中一套过成妻子的名字,请问怎么收取费用?

·最近和物业签署一份小区车位租赁协议,只有小区物业负责人签字,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请律师帮忙分析,急盼回复!谢谢!

·国家公有租赁房能否再出租?急盼帮助,谢谢!
  律师您好!    我的老公和公婆于非典去世,老人留下了两间平房,均为国家公有租赁房。现老公的哥哥私自将这两间平房出租了,用租房所得的钱去还新买下的房的月供。请问国家公有房能再出租么?如果可以,那么租房所得的月租费是否户口在此房的人都应得到?    作为一个单身母亲,我该如何维护我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给我造成了36万多元的损失,由于我2016年12月签了承诺书,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都是我败诉最后,一位检察官告诉我,我应该使用撤销权,我现在还有撤销权吗。

上海北蔡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北蔡镇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


  •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纠纷中的善意取得?
      1.对于满足第三人善意取得所有权构成要件的买卖行为,原房屋所有权人以无权处分为由申请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2.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


  • ·房地产抵押法律风险
      有些抵押权人,在设立宅基地上的房产抵押时,只要在宅基地所在地有未享受过宅基地权利的第三人做担保,并交一定数量的担保金,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当抵押人还款后,第三人交的担保金由抵押权人补偿不低于银行利息的费用。当抵押人清偿不了贷款本金和利费时,直接将房产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预先在抵押合同中协商好转让变现的价格。四是抵押人依法承


  • ·买二手房特别关注点
      看二手房和看新房有相似之处,但是还是有一些特点。因为是旧房子,可能毛病多些,所以看房子的原则就是加倍细心,看起来也麻烦些。但是要知道现在的麻烦是为了未来的舒服,所以麻烦是值得的。看房要诀归纳如下:  白天要看,夜晚也要看。因为晚上看房能更好地了解房屋的周围环境、噪声及照明等情况。  晴天要看,雨天也要看。雨天看


  • ·房地产参建、联建的法律风险防范
      199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该法。该法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在选择参建、联建合作对象时,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资金或房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应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房屋拆迁


  •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且在维修期内,可以主张开发商维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2、楼上住户装修改变管道或者不当用水、洗手间变动漏水至楼下,这属于侵权,楼下用户可主张侵权索赔;3、楼下住户装修


  •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谁?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要看出资、登记等情况而定,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1、通常,有准夫妻会在恋爱期间购置房产作为结婚使用,然而一旦感情破裂,房产如何分割就会成为头


  •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房屋赠与的程序及费用
          房屋赠与程序是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然后持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评估额的1.5%;2、交易费:6元/平米;3、登记费:80元;4、评估费:评估额的0.5%;5、公证费:评估额的2%。  


  • ·虐待俘虏罪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上海北蔡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北蔡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北蔡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上海北蔡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北蔡镇专业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