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宁路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大宁路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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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电报请示的关于我国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与苏联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乌格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并提出“今后中国一方同外国另一方离婚的案件,一般不再判生活费或抚养费;要判也一次给付清”的办法。经本院与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
·婚外情构成犯罪吗?如何量刑?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仅仅是单纯的有婚外情行为的话,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此时需要区分婚外情与重婚,因为现实中很多婚外情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犯罪。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规定,对重婚的一方定罪处罚www.csj64.com。《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大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可以向法院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可以采取行政程序或者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在有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下,要想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到民政局或者是到法院去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婚姻的撤销权须按法定方式行使,当事人不得以意思表示的方
·股东优先权与家庭共有权的竞争
1、在以股权类财产为标的的家庭析产纠纷中,股东优先购买权与家庭财产共有人的优先受让权之间会产生竞争情形。因此,如何正确适用二者之间的权利竞争规则是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股权本身受物权法调整。物权法所有权制度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分割看是婚前还是婚后,全款还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支付首付款一方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或同居者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二
·哪些情形婚姻无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
·AA制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
一份AA制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双方基本信息;例如双方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2、定约依据;例如说本协议依据《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订立。3、列明夫妻双方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这个需要特别谨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定要写明,同时可以写明婚后财产
·受胁迫的婚姻类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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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
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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