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宁路医疗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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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路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大宁路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例外规定
“但书”指法律条文中“但是”或“但”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上文的例外或附加某种条件的规定。 怎样理解“但书”?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为例,条文中“但书”之前的内容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是以给医疗
·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
·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
·员工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故员工医疗欺瞒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进行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故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nb
·医生丢失或拒交病历如何承担责任?
四岁的小果果被查出不幸患上癫痫,爸爸妈妈认为是果果出生时出现脑缺氧,而接生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的。小果果出生时出现缺氧症状,医院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呼吸道,吸氧等救治措施。然而出院后不久,果果就出现异常,家人遂带其至徐州市儿童医院诊治,经该院诊断为癫痫。其后,家人先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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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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