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桥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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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桥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大桥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还是要办公证?我爸爸的房子写我妈妈的名字,离婚了那房子是双方分对吗?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分给女方啊?还没写!这是我奶奶的房子,如果妈妈好好和爸爸过日子,他就把名字写成妈妈的但我怕妈妈如果和爸爸要离婚,那就没有房子了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因犯罪死亡其遗属属是否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因犯罪死亡其遗属属是否享受非工伤死亡待遇

·律师见证的遗嘱打官司有效吗?能百分百赢吗?
  律师起草写的遗嘱,奶奶签了名字,奶奶要是死了,凭这遗嘱打官司有效吗?能百分百赢吗?

·遗产继承,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
  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并交了银行现金包全费,可到判决生效时已过了保全期,被告把钱取走了,我该怎么办?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你好,我有一份代ahref=".66shunyinjiatingjichengfayizhujicheng"title="遗嘱"target="_blank"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887684

·几后第一继承了发现有抚恤金被其他人领了,怎样保护自己权益
  几后第一继承了发现有抚恤金被其他人领了,怎样保护自己权益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老人财产分配,可以立遗嘱么?
  我家爷爷是当兵的老人,参加过淮海战役。当时政府没有优惠政策,所以当时没有钱拿,当时老人跟二儿子一起生活,二儿子承认给老人养老送终。后来政府有优惠政策,老人开始拿钱了,老大开始不满,中途没有照顾过老人一次,一直由二儿子赡养,现在大儿子说老人拿到钱了,要将来分。可是老人身体也不是很好,看病几乎所剩无几。这个怎么分?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上海大桥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大桥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继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如下权利及义务:    (一)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    (二)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    (三)继承有请求分割


  •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应首先


  •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


  • ·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


  •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案例(1)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杨某夫妇已生育二子一女,又生下一男婴。被告人王某、杨某与王某勇经协商达成协议,将亲生男孩过继给王某勇扶养。王某勇支付王某、杨某哺乳费人民


  • ·公证遗嘱的订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


  •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1.《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关于遗产的范围。法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


  •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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