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杜月笙公馆投资融资律师
上海杜月笙公馆投资融资律师解答投资法律,企业登记,外商投资,股权转让,私募股权基金,股权质押,改制重组,运营管理,合同管理,兼并收购,证券发行,公司上市,创业板上市,劳资顾问,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司犯罪,政府行政,合同范本,管辖,投资案例,理论探讨,律师投资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投资融资案件,为您解决投资融资法律纠纷。
杜月笙公馆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杜月笙公馆投资融资法律知识: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所得税1、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承接任务时必须对业主的业绩、资信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待垫付资金等工程要十分谨慎,要将垫付工程提高到投资行为管理的高度来对待。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组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一堆钱和一些有企业价值提升能力的人的集合体。是一种专门成立的、有特定投资目的和用途的资本。之所以叫私募,因为它通过私下协商方式集中形成。它是一种以专家投资理财方式投向目标企业获得企业权益并准备将来退出后获益的投资方式。私募股权基金包括的主要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初期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
·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
·投资和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公司之间转投资的条件与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的决议;(3)变更股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
·私募基金“保壳”
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两年来,已有2万多家私募登记备案,但“空壳”私募——旗下没有备案基金的私募却占到约70%,“空壳”私募占据了有限的监管资源。监管部门近期向“空壳”私募开刀,也催生了私募“保壳”运动升温。 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空壳”私募则面临着被撤销牌照的风险,第
·如何区别合法的私募基金与非法私募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又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前者主要投向并购买有价值的企业的股权。后者主要投向并购买已经公开上市交易的股票。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商品粮或农村粮: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身份证号码: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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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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