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洋海底世界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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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洋海底世界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大洋海底世界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仲裁委自受理仲裁案件起至办案结束最长允许多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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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我在襄州一工地意外受伤,鉴定为工伤十级,而工地老
  李律师你好,我在襄州一工地意外受伤,鉴定为工伤十级,而工地老板又迟迟不给我处理,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一下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请问一下  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工伤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工伤膀子粉碎性骨折,老板因保险公司为由不赔钱,家人来闹还是不赔钱。我该怎么办?

·在无锡最好的律师打工伤官司
  在无锡最好的律师打工伤官司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多长时间可以拿到补偿金。

·是否工伤? 能告什么?,我在工作时被领导辱骂并被打一嘴巴1.是否工伤?2.能告什
  我在工作时被领导辱骂并被打一嘴巴1.是否工伤?2.能告什么?3.我是回民,她骂我猪XX,能告什么?4.能告企业什么?谢谢.

·孔律师你好:有个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
  孔律师你好:有个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景福煤业上班,出了工伤,老板不给看病了,我想微托律师。
  我在景福煤业上班,出了工伤,老板不给看病了,我想微托律师。

·劳动仲裁已判定公司补交社公司未执我现在可以去法院申请
  劳动仲裁已判定公司补交社公司未执我现在可以去法院申请

·吴律师你好,工伤是怎么处理和赔付的
  吴律师你好,工伤是怎么处理 和赔付的

·公司说不上保险多开点工资,让我们写了同意书,那以后出来工伤,公司可以不责任了吗?
  公司说不上保险多开点工资,让我们写了同意书,那以后出来工伤,公司可以不责任了吗?

上海大洋海底世界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大洋海底世界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


  • ·带薪年休假仲裁时效
      根据《江苏劳动争议研讨会议纪要(2019)》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补偿义务,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单额要求,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从应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算,确因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跨年度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时效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


  •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职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病症,下班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保障的主体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考虑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因此《工伤保险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扩


  •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为了促进劳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


  • ·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将职工外派学习期间认定为工伤。其中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答复所确定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外出因工受到伤害的案件。该答复仅仅明确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需要指出,这里的外出学习,不包括脱产或不脱产学历教育学习、公派留学学习、


  • ·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如果以争议的事件发生在其接手之前为由,主张不对劳动者承担用工


  •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


  • ·工伤认定中存在的误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既然属于工伤,就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认为本案中洪某死亡与杀牛之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


  • ·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
      

    ·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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