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东镇医疗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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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镇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我是农村的,拿着社保卡直接去省医院看病可以吗?如果不可以,还需要什么流
  

·左拇指 指尖离断伤,一件民事纠纷中左拇指被人咬伤能否鉴定伤残
  一件民事纠纷中左拇指被人咬伤能否鉴定伤残

·我在殡仪馆参加葬礼 墙上的瓷砖掉下来 我被砸到 到医院就诊 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
  我在殡仪馆参加葬礼墙上的瓷砖掉下来我被砸到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我应该索要多少赔偿

·被车撞了一下,对方全责,伤的不严重、休息了四天医院的费用是
  被车撞了一下,对方全责,伤的不严重、休息了四天.医院的费用是肇事者交的,现在让他赔误工费、不愿意给.金额不多,有必要起诉吗?只是想出口气

·残疾人国家有补助吗,我母亲今年78岁
  我母亲今年78岁,是辽宁丹东人,胳膊工伤残疾7级,工厂已经不存在了,请问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吗?如果有,每年能补助多少?谢谢

·13年前输血引发的医疗纠纷
  1997年在医院输血,出院后一直感觉身体不适,到2011年检查化验,查出丙肝,经过咨询,可以确定是由在医院输血感染,医院不承认此事,且拒不提供病历,导致无法到医学会鉴定,本人手上一直保留有在医院输血的票据。
现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迟迟不判决,至今距第一次开庭已有14个月,第二次开庭又有3个月,一直没有结果,请律师给一个好的建议,谢谢。


·您好,医疗保险帮我崽交的,本来是交今的,我21号交的,交的2018的,请问可以退款吗
  您好,医疗保险帮我崽交的,本来是交今的,我21号交的,交的2018的,请问可以退款吗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在同仁医院做的腰尖椎间盘突出微创,回来两天就四肢瘫痪了,在盐
  在同仁医院做的腰尖椎间盘突出微创,回来两天就四肢瘫痪了,在盐城确诊格林巴雷综合症

·律师…我想问一下我这个九级残级,是工伤买了保险,能赔多少钱san
  律师…我想问一下我这个九级残级,是工伤买了保险,能赔多少钱divclass="w990mamt20

·在医药费问题上 如果不出示原件而用复印件法院会支持吗
  在医药费问题上如果不出示原件而用复印件法院会支持吗在人身伤害中对方不出示原件而用原件报保险在法庭上出示复印件咱该怎么办啊有法律效率吗谢谢交通事故中伤残是按责任划分赔偿吗如果他用别的保险报的钱同责的情况下可以付给一半吗谢谢

·替无行为能力的父亲变卖房产用以支付医疗和相关费用
  父亲病重住院,且老年痴呆,已经糊涂,基本无法交流,属于无行为能力。现在需要变卖父亲名下房产,用以支付住院费用及日常护工保姆费用。想咨询关于遗产以及如何卖房等相关事务手续

上海高东镇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高东镇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 ·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同时进入医疗期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试用期同时进入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在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声明,在试用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包括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和旷工导致的缺勤)以上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进入医疗


  •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


  •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务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但其目的并不在于保护义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来说,能够行使请求权须具备两个


  •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属医方诊疗权中的紧急诊疗权。那么,本案中使用呼吸机,是医方行使紧急诊疗权的具体方式,其目的是抢救患者生命,保障患者的生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如何?
      1、工伤多次复发尚未痊愈的劳动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工伤待遇.2、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以劳动者本人


  • ·医生丢失或拒交病历如何承担责任?
         四岁的小果果被查出不幸患上癫痫,爸爸妈妈认为是果果出生时出现脑缺氧,而接生医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治,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的。小果果出生时出现缺氧症状,医院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呼吸道,吸氧等救治措施。然而出院后不久,果果就出现异常,家人遂带其至徐州市儿童医院诊治,经该院诊断为癫痫。其后,家人先后带


  • ·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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