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桥镇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高桥镇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高桥镇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高桥镇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只有口头居间协议,现居间合同成立双方已受益,被告只付一部分!
  只有口头居间协议,现居间合同成立双方已受益,被告只付一部分!可以授理此案吗

·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和朋友合资开了家快餐店
  我和朋友合资开了家快餐店,法人登记是他但是现在相关证件都还没有办下来他就想退出了,让我独自经营,协商后我们立下协议,但是没有去公证,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我办车带,车是二手车,在成都农行办的,协议上带款7000,利息是九厘,可放款显示0700,我
  我办车带,车是二手车,在成都农行办的,合同上带款7000,利息是九厘,可放款显示0700,我

·015买我同学的摩托车末去过户也没有写协议,我同学要告我欺骗罪我有罪吗
  015买我同学的摩托车末去过户也没有写协议,我又卖了別人,我同学要告我欺骗罪我有罪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过户协议房产过户协议是指通过协议的方式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协议有..更多过户协议买

·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需注意什么?应该怎签协议?
  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需注意什么?应该怎签协议?

·离婚协议签订后能单方面修改吗?
  我和老公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协议写明我要付给对方10万元经济补偿 现在我发现在我们签订协议之前他和另外一个女人纠缠不清我有*****的聊天记录我现在能反悔不给他经济补偿吗

·您好,我这是房屋买卖纠纷。早合同协议买的房子,现在要办理房产证了,过户的时候卖家又要让我加钱,房屋
  您好,我这是房屋买卖纠纷。早合同协议买的房子,现在"44288260l"""办理房产了,过户的时候卖家又要让我加钱,房屋目前的市0万左

·当事人一直在单位工作40年,但是没有劳动协议,现在年龄大了,
  当事人一直在单位工作40年,但是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年龄大了,怎么办

·老师您好,如果学生工在外面工作,没有干到协议期满就离职,现在
  老师您好,如果学生工在外面工作,没有干到合同期满就离职,现在不发工资怎么办

·你好, 请问律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有我平房两间,在法律上,如果有拆迁的事,这协议书
  你好,请问律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有我平房两间,在法律上,如果有拆迁的事,这协议书会生效吗?

·我与女方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归我,小孩户口在女方户口上,女方现在不同意迁出小孩户
  我与女方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归我,小孩户口在女方户口上,女方现在不同意迁出小孩户口,我想起诉到人民法院,不知道法院支持我不,将小孩户口迁移到我的户口上,方便我给小孩办理事务

·向4S店提供精品底价4S店开票协议
  我公司向4S店提供按摩器材,我公司负责销售,4S店负责开发票和收款,月结款项。

上海高桥镇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高桥镇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保证书中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
          在婚姻中双方发生矛盾时,有时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写保证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有些保证书中会有“净身出户”这样似乎带哟惩罚性的条款,对此的效力如何呢?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在婚姻双方决定


  •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
      财托字第  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


  • ·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的效力如何?
      如果公司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则属于约定不明,但有例外;根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劳动争议研讨会纪要(2019.12.30)》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全国范围”“长三角区域”等宽泛工作地点的,该约定效力的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约定工作地点,但未对用人单位工作地点、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殊性等特别


  •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上述三项原则中,婚姻自由居首,这是婚姻家庭编的基本价值选择:


  • ·伤残等级鉴定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赔偿协议,法院能否予以变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 ·约定婚前个人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变更登记前能反悔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3)夫妻一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请求撤销该赔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有效吗?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借钱的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有些人为避免对方偷偷借钱,最后自己也要还钱,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不过,这时候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


  •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2条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组织越狱罪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上海高桥镇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高桥镇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高桥镇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上海高桥镇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高桥镇专业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