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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人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有效吗 ?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借钱的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有些人为避免对方偷偷借钱,最后自己也要还钱,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不过,这时候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事人索讨第三方债务,收还的债款首先归还我方。 (2)协助对方发函,
·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公司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规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撤资退股或者转让出资;二是规定如果股东死亡,限制其继承人继承股份;三是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只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等等。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资合组织,同时也是人合组织,股东之间的合作比较重要,特别是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配合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 &nb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查资料连同申请资料一并移交给土地登记人员,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
·讨债技巧 —多说,少写、文武兼施。
讨债人振振有词,咄咄逼人,是理直、义正的表现,有较大威慑效果和瓦解作用。以不伤害对方自尊、体面为前提,多说几句、调子高些无妨。讨债文书或诉状却要落笔简洁,用词严谨,不可多写一个字。严格避免了为了显示文才,反而节外生枝。
·民事裁定书(对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3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时放纵之,以等待时间,创造条件,最后把它夺回来。三国时期,诸葛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条件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三)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四)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
·讨债技巧 —出其不意、以快制胜、防止意外
讨债、办案行动快,至少可以有效地防止以下事态和意外情况发生: (1)当事人中断承包、租赁、联营协议,脱钩而遁,摆脱干系; (2)当事人辞职、退职、退休、解聘而去、变成自由民,难以寻找; (3)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人代表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却不管; (4)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新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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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实施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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