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古美路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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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美路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古美路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1、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所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体现。《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执行。
·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nbs
·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补正
专利国际申请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阶段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补正,期满申请人没有补正,其专利国际申请视为撤回: 一、未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或者摘要副本的; 二、未提交附图副本或者摘要附图副本的; 三、未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以中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毕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婚外情在法律上具有哪些风险?
婚外情至少会涉及一个家庭,多则可能会涉及多个家庭,在道德上、法律上、事业上、卫生健康等方面都存有很大的风险。道德上的风险婚外情本身就是一种违背基本道德的行为,几乎都是低调的地下恋情。当事人双方也是小心的注意身边的人,避免被外界发现他们的关系,同时他们本身也会受到自我良心上的谴责。假如他们的关系被曝光,那么他们各自
·哪些材料是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笔录。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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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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