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兴公园合同协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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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公园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什么叫债权?,我正在办理协议离婚
  我正在办理协议离婚,在协议中,男方说:“以女方名义拥有的家庭债权归女方所有”,我应该怎样理解,什么叫债权?谢谢您

·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没有补偿款到账日期,只是口头
  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没有补偿款到账日期,只是口头承诺15天到账,这样的协议可以签吗?谢谢

·周侓师你好,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要求起诉
  周侓师你好,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要求起诉

·您好,如果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扶养,孩子爸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这个抚养费我该怎么要?要多少?谢谢
  您好,如"24390990l"""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扶养,孩子爸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这"43175444l"""抚养我该怎么要?要多少?谢谢

·你好薛律师,我家装修房子口头协议有证人作证,有法律上有郊吗
  你好薛律师,我家装修房子口头协议有证人作证,有法律上有郊吗

·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抚养费和房子过户事宜该怎么处理
  我们08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对方每月需支付500元生活费,一套房子是集体土地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致同意转户到儿子名下的,至今没有办理过户,生活费基本不出,离婚时孩子11岁,现在孩子20岁,17岁开始上大专时对方出了学费的。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对方现在不肯过户。上法院有效吗?

·你好,开了订车协议书突然后悔不想要了,这算构成法律吗,我还需要付完全款吗?
  你好,开了订车协议书突然后悔不想要了,这算构成法律吗,我还需要付完全款吗?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

·没有登记的事实夫妻,关于协议离婚有用吗
  我们是事实夫妻,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结婚两年来,感情一直都是不好,现在我想跟他协议离婚,可以吗

·我与他于协议离婚,一岁的儿子归我抚养,他每月给生活费300元,小孩上学后的教育费
  我与他于协议离婚,一岁的儿子归我抚养,他每月给生活费300元,小孩上学后的教育费,医疗费上千后凭医院发票各自承担一半。但是离婚八了他一分都没付过,由于我和他婚后无共同财产,他也没固定的工作,请问我该怎么样才能拿到小孩的抚养费?

·我转租了一间门面房,然后到期了房主要收房屋,转租客和原房主也签的有协议,但是房主找不见租客,找我要
  我转租了一间门面房,然后到期了房主要收房子,转租客和原房主也签的有合同,但是房主找不见租客,找我要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家庭协议书和遗嘱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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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公园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处分,从而实现其财产利益。


  •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法律


  •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名下的房为夫妻共有有效吗?
      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处分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行离婚,可以在婚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为保证婚后对房产有处分权,一方要求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为夫妻共有。不过,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做该约定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实践中,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以下:  1、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不能约定免除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


  •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B股)(1)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当事人,即写明发行人、主销商、国际协调人、各承销商的名称及地址。2.释议,即对本协议中一些名词下一定义并给予解释,以防止歧义。3.协议主旨:即本次股票承销的内容、目的以及原则。4.承销事项,即本次承销的条件,各包销(代销)商的份额等。5.承销的期限及起止时间,此为承销期限的确


  •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子女可


  • ·关于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明确的工资标准,同时也缺乏实际工资发放记录。此


  • ·没有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 ·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即使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不论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均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应自觉遵守有关试用期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一般如何约定探望权
      约定探望权1、法律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离婚协议对于探视权可以这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违抗命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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