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湖南路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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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路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湖南路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还是从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又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是对仲裁申诉时效的一个补充规定。劳动仲裁申诉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当事人依法行使申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需委托代理人,可向仲裁委申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数为1-2名。可以委托律师,也可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并非工作日参加公司年会或团建发生事故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年会或团建虽然由单位组织,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若事发当日并非工作日,员工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员工的受伤并非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上述应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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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投降罪 ·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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