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湾镇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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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就业补助金是这样的吗?
  我是八级工伤,今年3月份出的事情。现在我不想在公司干了,公司说我没有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就业补助金是这样的吗?

·农民工工伤事故,50岁,配偶47岁,母亲75岁赔偿款多少钱?
  农民工工伤事故,50岁,配偶47岁,母亲75岁赔偿款多少钱?

·请问一下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请问一下  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没有公司资质老板顶着别的公司资质搞楼房建设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
  没有公司资质老板顶着别的公司资质搞楼房建设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人在他那工地死了是突发疾病死的在24小时之内是找他老板还是找他老板顶的公司没有签订合同

·我工伤期间厂里只380元去除一些保险费只有一干元,工伤前我月工资4500左右,我想维权又不想失去
  "36395515l"""工伤期间厂里只发1380元去除一些保险费只有一干元,工伤前"43780100l"""月工4500左右,我想维权又不想失去工作我该怎么办?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劳动工伤 劳动纠纷,律师好!本人家里开了个小作坊
  律师好!本人家里开了个小作坊,工作快要结束时其中1小工没有关上机器的情况下直接用手取料,导致衣袖缠绕机器转轴里,左手下手臂两根骨头开放性骨折,目前已经放上钢板,等待恢复功能!期间医药费我全权负责了,请问我还要付什么责任呢?

·鉴定。为9级工伤,能赔付多少钱
  鉴定。为9级工伤,能赔付多少钱

·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关于工伤问题,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摔伤造成骨折药费都是自己垫
  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摔伤造成骨折药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公司刚开始说给报销现在又说不给报了我刚上班还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且我是以劳动派遣的方式去那家公司的我想问问如果我想告公司是不是连那个派遣的劳务公司一起告还是单告一方请专家帮忙解答

·工伤个月,护理费咋算
  工伤个月,护理费咋算

·姜律师你好!耽误你宝贵的时间,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工伤赔偿
  姜律师你好!耽误你宝贵的时间,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工伤赔偿的事情,我于去年11月13号下午五点在工地干活,因外架扣件断开而坠落地面,后经医院诊断,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右手自掌骨食指和中指骨折,大拇指自掌骨粉碎性骨折,老板没有报工伤,在医院治疗下医生说能出院回家修养,那时离春节只有一个星期,老板负责医院的费用后只同意给10万元赔偿,说已经治疗好回家养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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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


  •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


  • ·职工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 ·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能否享有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认定办法》同时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能否认定工伤应当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该单位应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为了促进劳


  •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其次,案件中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员工,而


  •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虚假信息,是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情况。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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