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兴路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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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嘉兴路经济犯罪律师解答经济犯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犯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罪法律咨询,代理经济犯罪案件,为您解决经济犯罪法律纠纷。

嘉兴路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网络诈骗案情咨询
  律师你好,我已经将我的遭遇发到您的QQ邮箱,请问能不能追回损失,将骗子绳之于法。

·我遇见了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地址东山岛电话
  我遇见了网络诈骗  犯罪嫌疑人地址东山岛   电话 1775xxx2  8月29日我需要买一个游戏账号然后认识他他加了我的微信我先付了一百元后他又说还需支付100元可验号  8月30日我又付了100元他又说需要支付300元

·扫码送东西涉嫌诈骗
  扫码送东西 涉嫌诈骗

·网路诈骗主动退款可以减刑吗?
  网路诈骗主动退款可以减刑吗?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下情况。朋友从小父母离异跟母亲没有固定地址,身份证地址挂在父亲那边,父亲那边没房只是挂个空地址。现在母亲嫁到我家以前电话地址变了希望警方联系家属时联系我们这边。

·我有一个朋友犯团伙诈骗罪,但她拿提成只有一万块钱左右能判几年
  我有一个朋友犯团伙诈骗罪,但她拿提成只有一万块钱左右能判几年

·说好两人开饭店,我投资,没有写协议,等饭店开业了,对方不和我写协议他是不是诈骗?
  说好两人开饭店,我投资,没有写协议,等饭店开业了,对方不和我写协议,说我是帮忙,又说饭店是他的,又不给钱,一切手续都在对方名下,现在还不让我进饭店,他是不是诈骗

·我的车被别人借出去抵押了,我报警后定的诈骗,现在人都抓住,案子移交法院现在这个需
  我的车被别人借出去抵押了,我报警后定的诈骗,现在人都抓住,案子移交法院现在,被告人需要受害人给写谅解书,这个需要通过派出所吗?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检察院给诉是贷款诈骗罪,到了法院能变罪名吗?
  请问律师:我的亲人由于为亲友贷款出了假的工商和营业执照收了3万的好处费,但是没分贷款钱,贷款人没还钱3人30万,我的亲人提他们还了三个月的利息。被立案钱已经还上了现在已经开庭我的亲人能什么罪是贷款诈骗还是骗取贷款罪,检察院给诉是贷款诈骗罪,谢谢律师。

·你好!李律师,我儿子因为网络诈骗被南京沙洲派出所,从湖南长沙
  你好!李律师,我儿子因为网络诈骗被南京沙洲派出所,从湖南长沙抓到了南京沙洲派出所,从1号到现在一直还在派出所,因为他本人本来就有肺结核病,一直在治疗中,年龄才十九岁,这种情况能不能保释的了?

·2018年8月被诈骗五万多,因为疑似传销,xx没有立案,还
  2018年8月被诈骗五万多,因为疑似传销,xx没有立案,还能再立案追回么

上海嘉兴路经济犯罪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嘉兴路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罪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


  • ·贷款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1、贷款诈骗罪的定义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


  • ·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
      1、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1)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从该条款看出,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被告人高某自身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高某本人在历次笔录和当


  • ·保险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保险诈骗罪的定义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


  •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    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


  • ·有价证券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


  • ·受贿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之非法证据排除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六千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侦查机关在控制章某某刑事传唤章某某期间,没有出具相关法律手续,也没有制作谈话笔录,至刑事拘留章某某,仍没有对章某某制作询问笔录,故侦查机关的前期侦查行为存在瑕疵。审判过程中,章某某及其辩护人


  •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


  • ·单位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


  •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判刑依据(南京)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管制刑;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8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数额在8000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


  • ·合同诈骗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之无罪辩护:被告收受筹码的行为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63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辩护人认为,要认定被告有罪,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出于获得财物的故意;被告收受筹码是否有为他


  •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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