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事馆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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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事馆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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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股权转让,二个法律诉讼,借条款没有拿到,还要赔款20万的泰兴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公正,欢迎市民评论 本人浙江台州姜正巨在2010.6在泰兴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泰兴张和平及妻金*萍,并接管后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泰兴市和平家纺有限公司,并转房产证和土地证,因当时没有付清股权款,并有泰兴张和平借条姜正巨20万元一张借据,因张和平至今没有支付给姜正巨借条20万元的股权转

·请问欠债人借钱逾期不还,在他贷款期间已被起诉,受理在排期中,
  请问欠债人借钱逾期不还,在他贷款期间已被起诉,受理在排期中,他还可以顺利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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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店面乙方转让甲方可以收转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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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证明该如何写?要去公证处公正吗?
  我想求助问下,这个传销在河北燕郊,我父亲在江苏,我们报警警察不管。我父亲身陷传销被洗脑,回家后瞒着我家人到处借钱。我想写一份证明他的债务与我和我母亲无关的法律文书,该怎么写呢?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我现在改成我的还会有债务关系吗?

·恐吓债权人朋友的行为合法吗
  2015.7月我向上海证大投资公司贷款6万每月还3500.今年因经济困难发行逾期,他们向我认识的人借钱 并说不借死全家请问全法吗

·抚养费以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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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缴哪些税款
  我公司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现想整体转让股权,就是说卖公司,请问需交什么税,谢谢。

·精神病人被骗了欠下债务,监护人拒绝用他的财产偿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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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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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事馆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在按份之债中,任一


  • ·讨债技巧—攻心为上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灵活动用攻心的策略,也是出奇致胜的一大法宝。  攻心为上,是古代大军事家孙膑最早提出来的。他说:“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务先服其心。”  “攻心为上催款兵法”的精要之处在于攻心,使债务人心乱神迷惑心服口服地归还欠债。  攻心为上催款兵法具体实施时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摸准债务人心理,因势利导,


  • ·婚姻期间,一方的借款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但对于一方举债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则毫无办法,债权人


  • ·合同转让纠纷诉讼当事人
      合同的转让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拆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n


  •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债权人直接取得请求承担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但在债权人表示享受其请求利益之前,承担人可以变更或撤销该契约。需


  • ·欠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已停产、歇业时,劳动债权的优先性如何把握?
      1、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企业在停产、歇业后,存在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且拖欠职工工资、无力清退集资款等费用的情况。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赋予职工社保费用、职工工资、企业职工集资等劳动债权相对于已设定担保的债权的优先性。同时,为维护市场交易诚信体系及担保权人利益,应就劳动债权的优先性


  • ·讨债技巧—反间计催款兵法
      “反间计”即是设法使来自敌人内部的间谋归顺于我,我则可有效地保全自己,又增加战斗而致胜。该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敌人上当受骗,信以为真,作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行动。在催款活动中,也可运用此计。  “反间计催款兵法”的精要出处在于充分利用债务方的线人--信息渠道施展“反间计”,示假隐


  •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条件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三)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四)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


  •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及清偿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


  •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时放纵之,以等待时间,创造条件,最后把它夺回来。三国时期,诸葛


  •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的关系,是合同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原因。    二、缔约上的过失    缔约上的过失


  •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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