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东林禅寺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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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东林禅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老公经常打我,打的浑身淤青,鼻血直流,一个月打两三次,我们有结婚证,但是被他全都
  老公经常打我,打的浑身淤青,鼻血直流,一个月打两三次,我们有结婚证,但是被他全都藏起来了,我也起诉不了,我是甘肃的,父母又不在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我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全部委托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夫妻离婚全部委托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我婚后想买房子,老公没钱,我自己出钱买写我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婚后想买房子,老公没钱,我自己出钱买写我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私家车办**营运证后,车多少报费
  私家车办**营运证后,车多少报费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我母亲1990年再婚
  我母亲1990年再婚,1999年时继父单位福利分房,2套2居室.1套是他们自己住,一套是我住.我住的这套在2007年已经过户到了我的名下,现在我母亲提出离婚.我知道在我名下的,已经不算是他们的财产了,从法律上讲,这次离婚不应涉及到我的这套房子.但为了避免我继父日后对这套房子的纠缠,我希望能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中把我的这套房子也说清楚,但又不知道如何说?请教了.补

·你好,我现在的身份证被人家知道,也能跟踪,那怎么办法
  你好,我现在的身份证被人家知道,也能跟踪,那怎么办法

·我想离婚,原因是我现在的结婚的女人出去快半年了
  原因是我现在的结婚的女人出去快半年了,我们相隔2地,昨天晚上我打她电话结果有男的,最后那男的也用她电话给我打,我想问下我想离婚,单方面起诉好久才能离!

·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但是他拖了两年不离,我该怎么办!
  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但是他拖了两年不离,我该怎么办!

·程律师请问一下,我家遇到房屋拆迁问题,,能不能咨询您一下
  程律师请问一下,我家遇到房屋拆迁问题,,能不能咨询您一下

·你好,我在网上买了个手机,收到手机后,完全和他描述的不一样!我找平台,平台让我和卖家协商,可卖家
  你好,我在网上买了个手机,收到手机后,完全和他描述的不一样!我找平台,平台让我和卖家协商,可卖家

·离婚孩子生活费给多少合适?
  离婚孩子生活费给多少合适?

·您说这样行吗,我在今年起诉离婚
  我在今年起诉离婚,法院判离了,但是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一次性付清,可是孩子还小,我不想付,我想等孩子大了给孩子您说这样行吗

上海金山东林禅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金山东林禅寺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定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 ·婚外情构成犯罪吗?如何量刑?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仅仅是单纯的有婚外情行为的话,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此时需要区分婚外情与重婚,因为现实中很多婚外情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犯罪。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规定,对重婚的一方定罪处罚www.csj64.com。《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


  •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也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如按年


  •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 ·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


  •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1、虽然房子子女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另外,既然该房产应属于子女,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


  •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只能提起再审?
      通常两种情形只能再审: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这两种情形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1、A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


  •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约规定,我国指定司法部为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由司法


  • ·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可以向法院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可以采取行政程序或者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在有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下,要想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到民政局或者是到法院去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婚姻的撤销权须按法定方式行使,当事人不得以意思表示的方


  •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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