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东林禅寺侵权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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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东林禅寺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赔偿,我是肇事者的机动车驾驶员
  我是肇事者的机动车驾驶员,10月1日晚上和另外骑摩托车的2位发生肇事,现在事故责任是我和摩托车司机2人同等责任,做摩托车的无责任,先在坐摩托车的把我起诉了,要求赔偿医疗等一切费用,我是不是应该起诉摩托车司机和我一起承担赔偿,和赔偿我的汽车维修等的一些费用。

·辞职后还未离开公司,当天晚上喝酒出现意外死亡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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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九级伤残赔偿如何计算
  江苏省工伤达到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酒驾事故理赔,您好,您好,无牌无证醉酒驾摩托车与的士相撞,的
  您好,无牌无证醉酒驾摩托车与的士相撞,的士抢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了的士负全责,摩托车自己受外伤未造成其他任何伤亡,检测血液了,证明是酒后驾车,找了担保人,现在在取保候审阶段,想问下会不会判刑?会判多久?

·交通肇事,死者为本车内乘坐人员,65岁,沈阳农村户口,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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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和补签之后的赔偿金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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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san div
  本人开的电动三轮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本人负主要责任,摩托车主右手骨折,现在赔偿我占多少比例,是6.4开还是7.3还是8.2

·医院生产,非正常死亡。应该如何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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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误工费该如何赔偿,私家车和出租车相撞私家车司机肇事逃逸.无证驾驶.酒后驾车
  私家车和出租车相撞私家车司机肇事逃逸.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引发导致事故应承担全责吗?出租车误工费该如何赔偿?

·我们公司要搬迁我的合同也到期了,如果我不续签的话有赔偿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公司要搬迁我的合同也到期了,如果我不续签的话有赔偿吗divclass="w990mamt20

·关于赔偿与补偿的区别,简单一点
  简单一点,赔偿涉及违法侵权行为,比如遭受他人伤害造成财产损失,叫赔偿;补偿是合法行为而产生,比如房产被拆迁了,叫补偿安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我父亲从事机动三轮车运输工作多年(无营运证
  我父亲从事机动三轮车运输工作多年(无营运证,好像所有从事这工作的都没有)农村户口长期在农村居住。月收入最少2000以上(因为大多数帮厂里运货,能出收入证明及在厂送货时间证明,但是没有用工合同),现和一卡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眼睛伤残,怎么才能不按农村平均收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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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东林禅寺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房子被强拆后,行政赔偿需要另行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吗?
      1.再审申请人段传江、段家书因诉被申请人衡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衡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鼓区政府)及原审第三人衡阳市石鼓区城管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的(2016)湘行终67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7年8月1


  •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


  •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劳动合同法规的能够参加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即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个人承包经营,是指发包方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发包方组织的全包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承包事项进行经营


  •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


  •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nb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需要司法确认吗?
      经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公告协议内容,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确认协议有效。裁定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南京律师网。。


  •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


  • ·噪声与损害因果关系无法确定时由污染者举证
      我国民事诉讼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但对于一些技术性强、当事人地位悬殊、举证困难的特殊侵权案件,在规则原则上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在证明规则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由被告举证,但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意味着受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 ·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如何索赔?
       出差洽谈合作回来的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由对方车辆负全责。xxx因为车祸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以后,xxx与公司协商工伤保险赔偿事宜,可是公司认为xxx的损害已经由对方给与了赔偿,自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xxx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首先,最


  •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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