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律师
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律师
  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上海南京西路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南京西路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车祸撞倒人,但是却是医疗事故致死,车主要负哪些责任
  车祸撞倒人,但是却是医疗事故致死,车主要负哪些责任

·我们办下三级残疾了!国家给补助吗san
  我们办下三级残疾了!国家给补助吗divclass="w990mamt20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是1.2公分的胆息肉, 举报人于2013年8月3号去人民医院门诊复诊,医生建议手术,举报人于2013年8月5号入院,8月6号进行了胆囊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检测为4粒0.5公分左右的结石,手术结果与诊断不符,由此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本人认为,人民医院存在两个问题,1)术前未尽到告知义务,2)

·这算不算是误诊,今9月初我儿子在医院确诊为争性黄疸型肝炎
  今9月初我儿子在医院确诊为争性黄疸型肝炎,住了21天院,出院后又打了10天针,但病情不见好转,反倒有些加重。又跑好几家医院看了,结果是血液上的病,最后诊断为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虽然儿子的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但我的精神却备受折磨!请问下这算不算是误诊,能不能要求赔偿?如果是误诊,程序怎么走?谢谢!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我家货车被追尾,交警责任划分我百分之70.对方百分之三对方去医院住院检查了一下这
  请问我家货车被追尾,交警责任划分我百分之70.对方百分之三对方去医院住院检查了一下,现在回家干活出院手续也不办案子也没结.会不会影响我明审车?这样我找谁呢?

·我现在眼睛模糊算轻伤害吗 法医鉴定能怎么san
  我现在眼睛模糊算轻伤害吗法医鉴定能怎么san我现在眼睛模糊算轻伤害吗&nbs;&nbs;法医鉴定能怎么887758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谁负责我的医药费,1、先报警处理;2、若你的伤构成轻
  1、先报警处理;2、若你的伤构成轻,对方的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3、所有的赔偿费用由打人者支付。

·上班时,电瓶车撞了下班的,没有伤残,住院了。请问我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如果对方走工
  上班时,电瓶车撞了下班的,没有伤残,住院了。请问我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如果对方走工伤,我赔付的费用有变化?

·医疗方面的问题,我想委托胡律师给我打官司
  医疗方面的问题,我想委托胡律师给我打官司

·孕妇生产-孩子怀胎十月检查无数毫无问题,预产期当天进行检查医院推荐住院但我方询问
  孕妇生产-孩子怀胎十月检查无数毫无问题,预产期当天进行检查医院推荐住院但我方询问是否可以暂时不住院该医生表示也可以。超预产期两天进行破腹产出现问题孩子没保住。想询问医院方责任是否占百分之五

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南京西路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别。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二是请求行政调解,三是通过诉讼由司法裁决解决。因此,在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


  •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属医方诊疗权中的紧急诊疗权。那么,本案中使用呼吸机,是医方行使紧急诊疗权的具体方式,其目的是抢救患者生命,保障患者的生


  •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


  •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例如,某患者为晚期肿瘤病人,在因化疗药物超量到某医院急诊接受治疗时,因医师治疗失误而死亡,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为一级医疗事故。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患者在此次治疗前


  •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 ·伤残鉴定须认准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鉴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前者专门适用于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评定,但是其他缘由所致人身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可以参照使用。实践中,受害人应该就自己的诉请对象及事实选择相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医疗纠纷诉讼中的技巧
      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带来很大的困难,确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有可能挽回,那么,我们应怎样才能挽回失利,让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呢?首先,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鉴定结论仅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纠纷案中,它是法官


  •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


  •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草率行事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


  • ·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上海南京西路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南京西路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南京西路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上海南京西路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南京西路专业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