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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一、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职工应获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二、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二)联系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联系主要在于,非破产清算不能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应转为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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