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对人身进行检查应遵守哪些规定? 对人身进行检查是刑事诉讼中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以查明案件事实的侦查活动。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需 要通过人身检查,查看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表面有什么特征,如相貌、皮肤颜色、特殊痕迹、身体各部有无缺损等;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伤...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检察院刑诉规则》...
·免予起诉意见书的概念 免予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侦查案件终结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可以免予起诉,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的文书。...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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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检察院刑诉规...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检察院刑诉规...
·诱惑侦查的实施条件 诱惑侦查学术界又称其 为警察圈套、侦查陷阱,其本身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使用诈术,二是利用对方的某种欲望。因此有学者称其为“肮脏手段”,认为其有损害国家威信,违反宪法和刑 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诱惑侦查的手段在实践中较常用于在犯罪人之间进行的且无特定被害人的案件中。因该类案件侦破困难,...
·搜查笔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搜查笔录)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八十四条 搜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第九十三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吗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检...
第九十三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吗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检...
·相关机关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物应该如何处理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庭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并向人民法院交执行回单。...
·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 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应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 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 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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