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平凉路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平凉路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平凉路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平凉路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本人厂房被xx强打强拆打砸,在城管下令的整改通知
  律师您好!本人厂房被xx强打强拆打砸,在城管下令的整改通知是没到期限的情况下,xx部门破窗而入打砸我家机器设备厂房,天理何在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女是否享有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女是否享有

·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本人驾驶车辆与出租车追尾。。。我全责。。是否要赔偿他每天的营
  本人驾驶车辆与出租车追尾。。。我全责。。是否要赔偿他每天的营业额

·深圳市龙岗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
  民事答辩答辩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上诉人XX不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龙法民三初字第2140号判决,提出答辩状答辩的理由和根据201513号下午四时左右,收到佳兆业大都汇租售中心客户经理何闻涛电话,有个很实在客户从中午已在找房子,这个客户之前也到过租售中心了解大都汇情况,有意向买我的房子,客户要求我马上到深圳签约,我晚上八时左右到达大都

·33万,130平米的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买卖双方各需要多少钱。有一间门市,别外楼
  33万,130平米的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买卖双方各需要多少钱。有一间门市,别外楼上有两层,总共加起来大约130个平方米。

·小区晚了十年的房产证今年在办了,去年年底被中介与买家忽悠签了
  小区晚了十年的房产证今年在办了,去年年底被中介与买家忽悠签了中介买卖合同收了房子一部分钱,还有尾款没收到(房子今年房产证办好后涨价一半左右,卖亏好几十万),买方拼命在催卖方办房产证早点过户(很多办房产证的证件被买方与中介她们押了,只有户口本与身份证在卖方手里),卖方还有一证没补办好,还没去办房产证与她们过户,他们拼命发信息催卖方办房产证过户还威胁卖方说要起诉

·关于离婚房产问题,婚前我单位分房一套
  婚前我单位分房一套,交了几万元房款,没有房产证。结婚时房子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又交了几万元房款,单位办理了房产证。请问如果要离婚,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的哥哥的合作建房合同应该怎样
  我的哥哥的合作建房合同应该怎样

·电话掉在出租车上被其他乘客拿走,关机。这种行为是盗窃吗?可以起诉赔偿吗?
  电话掉在出租车上被其他乘客拿走,关机。这种行为是盗窃吗?可以起诉赔偿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和我爸共有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给我爸的名,婚前的。跟中介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我们都不在场,我老公代签的,有效吗?

·你好,邻居把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在我家厨房窗户附近,对我这边影响
  你好,邻居把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在我家厨房窗户附近,对我这边影响很大。法院已经判决拆除,在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邻居马上又安装上空气能热水器了,法院结案后告诉我这边要重新起诉,判决后邻居拆,结案后又装,变成循环了,有什么办法解决这样的事情

上海平凉路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平凉路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1.南京市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的一并实行房地产经纪服务佣金监管。2.监管的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不包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应该由双方协商后处置,其中一方不能擅自进行处置。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出现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将共有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情形,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时候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婚后所得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其效力应该根据第三人是否为善意取得来确定:


  •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套内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


  •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


  • ·房产中介提供信息错误,应承担什么责任?
      1.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


  •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


  •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维权?
      1.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至第24条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一步作出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


  • ·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间谍罪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上海平凉路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平凉路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平凉路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上海平凉路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平凉路专业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