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宝镇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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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七宝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七宝镇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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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套集资房,手续办不下来,付了定金10万,对方不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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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给儿子在合肥买了房子公积金贷款需要我担保,我是个体户做服装生意的这边新市场没有缴
  你好,请问一下,我给儿子在合肥买了房"1408270l"""公积"36633558l"""贷款需要我担保,我是个体户做服装生意的这边新市场没有缴税,公积金贷款那边让我开免税单才可以担保,哪里可以开免税单,谢谢

·交了新房购买定金 不要房子 如何追回?
  和新房代理商签了定金合同,缴纳了2万元,定金合同  霸王条款说是不买不退定金。钱通过刷卡给的是开发商,收据和购房定金合同是和  代理商 签订的 。这样情况能否追回定金?

·拆迁承租人被列为第三人起诉要被强行置换到远离市中心区
  拆迁承租人被列为第三人起诉要被强行置换到远离市中心区

·国营企业集资建房,离婚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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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收房让我不法转让怎样补偿
  强行收房让我不法转让怎样补偿

·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吗,几年前
  几年前,爷爷奶奶和我去房产交易中心按房屋买卖程序将房子卖给我了,三证都是我的名字了(没有真正付房屋款,但是有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售房款发票,发票显示房子按四十万成交)。但未办理公证和立遗嘱。现在爷爷奶奶都健在,并住在这个房子里。现在面临两个问题,1、爷爷奶奶可以要求我根据售房款发票数额要求我支付房屋款吗?2、要是我不支付这笔钱,他们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吗?谢谢

·,房屋在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于买房价很多出
  ,房屋在婚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低于买房价很多出售,2011年买的房一共花了43万多,2017年38万元卖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子买了6年办不到房产证
  我是安徽全椒
我与6年前买的商铺  现在办不到房产证, 一审我们赢了,但是就是没有退款。请问有没有办法
我的电话 13401651560 

谢谢


·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出售所得一人一半受法律保护吗?
  婚后买的房产只登记了女方名字,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出售所得夫妻双方各得一半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后女方可自行出售该房产吗?

·农村户口要回当地大队开个证明再去当地房改局批吗
  农村户口要回当地大队开个证明再去当地房改局批吗

上海七宝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七宝镇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


  •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


  •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2.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3.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


  • ·夫妻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否可以单方撤销?
      1.《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


  •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应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


  •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 ·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


  • ·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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