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回老家过春节,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户籍地之间的途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理由是:“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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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界碑、界桩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界碑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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