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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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结婚证找不到了,丢了,可以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啊!民政局什么时候上班啊!
  结婚证找不到了,丢了,可以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啊!民政局什么时候上班啊!

·订货交的押金,商家不给退
  我是湖北荆州的做快消品生意的,15年从江苏雅士园进玻璃瓶花生奶245件,出货款外另付瓶子押金6000,现货已卖完,瓶子已退回雅士园公司,可雅士园公司不退回当初的瓶子押金,多方交涉,无果,现电话也不接了,我想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你好,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案件这么久了能申诉吗?,我一家四口是属于岩滩库区移民
  我一家四口是属于岩滩库区移民,于1991年2月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搬迁到本县的北景平台,等待政府统一安排重建家园。北景平台是县移民局用移民经费征收128亩地安置那色、板江、那冠、九洞、平屯、旧圩、巴龙等屯移民。每户安置80平米建房,要求必须交各项费用后才建房。但当时政府没有统一安排哪户在哪里,只有公布哪里是移民安置地,哪里是机关单位规划图,规划图出来后,由移

·假如年龄不到,领取结婚证,结婚证算有效的吗?
  2005.6月份因为小孩出生需要办理准生证,准生证要拿户口本,所以办了结婚证,当时因为年龄不到,登记时将身份证出生时间调为适婚的年龄。说是等到了一定的年龄在改为原来的身份证号码。至今户口本上没有我的户口,请问这样的事情,结婚证算是有效的吗?

·该不该办培训班?,2008年我在一家培训机构接受了三个月的培训课程
  2008年我在一家培训机构接受了三个月的培训课程,当时学费是7000元。学完之后发现没有学到实质性东西。刚开始培训的时候,那家培训学校和我签订了一个协议,大概内容如下:在本机构学*,终身不得从事教育培训行业。经过几年的实战,自己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现在想办一个培训机构,培训课程也是和以前的机构差不多。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违规?它的协议是不是受法律保护?我这个培

·我想离婚,可男方目前不同意,该怎么
  我想离婚,可男方目前不同意,该怎么

·房产证更名,婚前买的房子两个的名字
  婚前买的房子两个的名字,现在办理房产证更名,前妻拒绝回来办手续,现在想去法院起诉。

·你好,我是在广州找的工作,通过58同城介绍去,一家介绍中心,要求填了资料,及身份信息,并他们要求需
  你好,我是在广州找的工作,通过58同城介绍去,一家介绍中心,要求填了资料,及身份信息,并他们要求需

·我想问有关离婚的问题,女方没有能力养孩子了,能不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我想问有关离婚的问题,女方没有能力养孩子了,能不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离婚,感情破裂
  离婚,感情破裂.

·您好,我想问离婚的问题
  您好,我想问离婚的问题

上海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上海西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双方结成夫妻后,往往会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不过,因为婆媳俩存在代沟,生活习惯上有差异,双方性格尖锐的话,将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会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处理好子女抚养、夫


  • ·写离婚起诉书应注意的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


  • ·对离婚诉讼的误区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对社会安定


  • ·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不同与婚姻期间购置,非婚同居期间财产纠纷一般按共有处理,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


  • ·离婚财产分割的焦点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从这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 ·离婚诉讼的立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机会损失等等都于法无据!在法律上,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


  •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


  • ·当家人或朋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如何处理?
      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后,一般说来,都会惊惶失措,不知如何处理?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三、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


  •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


  • ·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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